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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適與自由主義:反孔子的“托拉斯”

http://www.CRNTT.com   2012-05-31 12:01:27  


 
  “正義的火氣”

  一般認為胡適在1917年1月發表的《文學改良芻議》,是新文化運動的第一頁,按照鄭振鐸的說法是“發難的信號”。

  值得注意的是,胡適的“發難”態度。他不僅選擇了更加溫和的“改良”,而且還是謙虛的“芻議”。他在篇末特別提到,希望讀者能夠匡正糾錯。也就是說,胡適認為自己只是提出了一種見解,拋磚引玉,以討論的態度研究問題。

  而北京的陳獨秀卻嫌胡適的態度過於溫良。在緊接著的二卷6號上,他親自寫了一篇《文學革命理論》,自稱“願拖四十二生的大炮為之前驅”。陳獨秀把胡適的觀點、態度全面升級,不僅要高舉“‘文學革命軍’之大旗”,而且要在旗上大書特書他的“革命三大主義”。

  胡適看到陳獨秀的文章後,感到不妥,便又回了一封長信。胡適說,雖然他在自己的詩文中,和朋友討論時常會用到“文學革命”,但寫成文章發表出來還是用了“改良”而非革命,是“芻議”,而非教條式的論斷。胡適認為,文學的改革非一朝一夕,也不是一兩個人能定的。他更希望國內知識分子能心平氣和地研究這個問題,討論成熟了,問題就解決了。他不敢以自己絕對正確,而應該允許他人“匡正”。

  然而,陳獨秀卻不以為然。他回覆胡適,承認自由討論是學術發達的原則,但是就白話文學而言,這件事已經很清楚了。“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必以吾輩所主張者為絕對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錢玄同的態度則更加激進,把白話文的反對者直接扣上了“選學妖孽、桐城謬種”的帽子。他的態度是,敵人不投降就叫他滅亡。

  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通令全國,小學一、二年級國文一律改為白話文體,並從1922年開始在小學全部試行白話文教學。使用了幾千年的文言文,只用了3年多的時間,就被白話文取代了。革命派大獲全勝。一則,時代使然,如生物進化自有規律。而另一方面,則與新文化運動推進者的激進態度密切相關。

  對於陳獨秀的激進,胡適晚年也有過正面的評價。他在《五十年來中國之文學》中寫道:“當日若沒有陳獨秀‘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之餘地’的精神,文學革命的運動絕不能引起那樣大的注意。”

  罵還是不罵?“絕對之是”,還是“匡以正之”?激進與保守,兩種態度,兩種取向,在新文化運動中形成了第一次交鋒。能罵出聲的是陳獨秀、錢玄同、魯迅,都有留日的背景;反對謾罵的是胡適、王懋祖、任鴻雋、張奚若等,他們都是留美的。留美留日的兩撥學生,知識背景不同,價值信念也有區別,他們雖開始在一起,但分道揚鑣幾乎是必然的。

  留美的汪懋祖寫信給胡適批評《新青年》說:“如村嫗潑罵,似不已容人以討論者,其何以折服人心?”任鴻雋從美國回來寫信給胡適說:“謾罵是文人最壞的一種習慣,應當阻遏,不應當提倡。”

  而錢玄同則寫信給胡適,批評他的態度過於“周旋”:“老兄(胡適)的思想,我原是很佩服的。然而我卻有一點不以為然之處:即對於千年積腐的舊社會,未免太同他周旋了……老兄可知道外面罵胡適之的人很多嗎?你無論如何敷衍他們,他們還是很罵你,又何必低首下心,去受他們的氣呢?我這是對於同志的真心話,不知道老兄以為怎樣?”

  1924年,白話文運動的論敵林紓去世。胡適特地在《晨報》寫文章紀念。他說:“我們晚一輩的少年人,只認得守舊的林琴南而不知道當日的維新黨林琴南;只聽的林琴南老年反對白話文學,而不知道林琴南壯年時曾做很通俗的白話詩——這算不得公平的輿論。”為了還林琴南一個公平,他還抄了5首他的白話詩,還其一個本來面目。而錢玄同等仍舊不饒恕,他在《寫給劉半農給啟明的信底後面》中說:“我底意見,今之所謂‘遺老’,不問其曾‘少仕偽朝’與否,一律都是‘亡國賤奴’,至微至陋的東西。”最後,還要加上一聲“呸”。

  胡適的“寬容”和他的同道的“不寬容”構成了新文化運動中的一個內在裂痕,最終導致了團體的分裂。這種“絕對之是”的態度,慢慢形成了不容忍的空氣,成為胡適後來所說的“正義的火氣”。對自由的追求也就走向了它的反面。

  胡適晚年在給蘇雪林的信中反思說:“‘正義的火氣’就是認定我自己的主張絕對的是,而一切與我不同的見解都是錯的。一切專斷、武斷、不容忍,摧殘異己,往往都是從‘正義的火氣’出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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