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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兩岸未來政治談判與兩岸憲法的博弈

http://www.CRNTT.com   2013-04-02 00:17:46  


 
  從國際法和政治學一般理論出發,大陸的治權並不衍生於“中華民國憲法”的授權,而是基於政權更迭,首先在主權上成為中國的代表(嚴格意義上從197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囯”,成為聯合國會員國),其次是在大陸地區卓有成效的治理。因此,僅從憲政原理出發,“中華民國憲法”對大陸治權的承認,不是基於國家和憲法的法源力量,而是基於三種現實考量:一是堅持“中華民國憲法”對大陸地區主權的享有的立場;二是大陸被國際社會的充分承認;三是“中共政權”實際存在的有效治理。依筆者的意見,兩岸對治權的相互承認,應當更多從既有的政治現實出發,特別是大陸方面,可以明確承認台灣實際擁有的區域政府治理權力,只有這樣,才能確認台灣地區的政府是現實合作互動和未來的政治協商和談判實際存在的政治實體。

   未來兩岸政治談判與兩岸憲法的博弈

  (一)兩岸憲法是未來政治談判的起點

  兩岸關係先經後政,政治議題一定會接觸。接觸政治議題,進入政治協商和談判兩岸都繞不過各自的憲法。兩岸所有的紛爭和衝突、兩岸關係中複雜糾結的政治邏輯最終要投射到兩岸憲法之上。

  “中華民國憲法”所支撐的憲政,給大陸未來兩岸政治談判政策選擇形成了實際的障礙。一是“中華民國”的憲政在國際法上沒有充分的法理依據,承認“中華民國”憲政,將導致“兩個中國”局面;二是不承認“中華民國”的憲政,又給台獨勢力獨立建國,製造國家分裂提供口實;三是在兩岸憲政之下,兩岸已經形成實質的交往和合作,“中華民國”的憲政發揮實際效能。謝先生訪陸返台說明提到,“獨派和中共不承認‘中華民國憲法’”。大陸所面臨的是,面對包容“中華民國憲法”和遏制台獨的勢力的坐大之間的政策和策略選擇。

  兩岸政治談判和協商的既有立場決不可能離開或背離各自的憲法。兩岸問題是法律問題政治問題,同時也是兩岸民眾共同認同的價值觀、以及兩岸生活方式、生活品質、文化和情感認同的問題。特別是台灣方面與大陸政治制度的差異所形成的意識形態差異,成為台灣某些政治勢力阻礙統一的藉口。其實,兩岸未來無論以何種形式統一,大陸決不可能把自身的政治制度和意識形態強加給台灣。未來的政治協商和談判台灣實行何種制度根本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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