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3日電/近來,有關延遲退休年齡的話題引發公眾持續關注。如何看待延遲退休?國外對退休年齡有何制度安排?人民日報“求證”欄目記者調查了部分國家的相關規定與做法。
疑問一:多數國家什麼年齡退休?
【調查】 發達國家男性退休年齡多為65歲左右,女性60歲—65歲;發展中國家男性多為60歲左右,女性55歲—60歲;50歲退休為全世界最早
據人民日報報道,通過對19國的調查,多數國家近年來提高了法定退休年齡,或者計劃提高退休年齡。例如,美國將領取全額養老金的退休年齡從65歲提高到67歲。韓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2013年由60歲調整為61歲,2033年將提高至65歲。加拿大政府於數月前出台辦法,將領取養老金年齡從65歲提高到67歲。
同時發現,發展中國家女性退休年齡一般在55歲—60歲,如巴西、俄羅斯、泰國、印尼等。發達國家,特別是歐洲福利國家女性退休年齡基本在60歲—65歲,部分推遲到67歲,但對體力勞動者有特殊安排。例如,瑞典規定法定退休年齡為65歲,體力勞動者可申請61歲退休。
“在過去十幾年裡,提高退休年齡在各國已成為社保改革進程中一個最普遍的改革手段。據不完全統計,在經合組織的34個成員國中,至今沒有提高退休年齡的國家只有芬蘭、冰島、墨西哥、荷蘭、西班牙、英國。而這6國的退休年齡在半個世紀之前就已經保持在65歲或67歲。”中國社科院教授鄭秉文指出。
“新中國成立初期,我國人均預期壽命40歲,1981年達到67.8歲,目前男女平均為74.83歲。可以說,延長退休年齡是隨著人口預期壽命延長的一個必然趨勢,也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內在邏輯要求。”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褚福靈表示,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對160多個國家的統計,我國女職工50歲退休,是全世界最早的國家之一(如科威特男女均50歲退休)。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認為,目前,我國已出現人均預期壽命增長、受教育年限延長和人口老齡化及少子高齡化現象,勞動力供求狀況也在發生變化,在這種背景下,問題的焦點或許不是要不要延遲,而是以什麼方式延遲、從什麼時候開始延遲。
鄭功成同時表示,有人認為延遲退休年齡是因養老基金出現巨大缺口而急需彌補,事實並非如此。一方面,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並不存在缺口;另一方面,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狀況並不必然構成延遲退休年齡的理由。例如,德國是第一個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並採取現收現付財務模式的國家,其養老賬戶資金始終充足,但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延遲退休年齡,到2029年將由現行的65歲逐步延長到67歲,“這是以人均預期壽命延長與人口結構變化作為調整依據,是維護代際公平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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