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4日電/我的最大願望是讓小學生步行上學”,是現任長沙市市長胡衡華說的。全國政協委員、太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傅建榮表示,這句話讓他很受觸動。當今,一個孩子凝聚著幾代人的希望,孩子安全了,孩子教好了,孩子不辛苦了,比什麼都重要。(3月13日《北京晨報》)
隨著社會變遷,“小學生步行上學”逐漸淡出公眾視線。即使在一些鄉村地區,許多孩子也不再步行上學;他們的父母親人,會利用三輪車、摩托車等交通工具送他們上學。“接送孩子”儘管多了一些親情互動的時間,卻讓家長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甚至會影響正常的工作,讓許多人不堪重負、苦不堪言。
在現代社會,風險因素不斷增多。一方面,機動車輛的增多,讓出行面臨著更多的安全風險;另一方面,在人的不確定因素增加的當下,步行上學的孩子有可能會遭遇意外傷害。為了給孩子建構一道周密的防護網,許多家長不得不以一種“自我救贖”的方式來為孩子的健康成長提供庇護。
除了安全因素的計算,“護送孩子”也與路途的增加有關。在鄉村地區,“撤點並校”雖然有助於教育資源整合、提升辦學質量,卻讓孩子的“上學路”路途遙遠;而在城市地區,對優質教育資源的趨之如騖,讓“就近入學”成為一種尬尷的現實——如果說鄉村的“舍近求遠”是一種無奈的話,城市裡的“舍近求遠”則是一種主動選擇;為了讓孩子們讀好學校,家長們往往使出了渾身解數。
伴隨著家庭結構的小型化,在“4+2+1”的家庭模式下,許多“獨苗苗”集萬千寵愛於一身,明明可以自力更生的事情,卻由爺爺奶奶、爸爸媽媽保駕護航甚至越俎代庖。從這個角度上說,“讓小學生步行上學”不僅有客觀的現實障礙,也受到家長們“護犢情深”的家庭觀念的裹挾。
在理性選擇深入人心的當下,究竟是“護送孩子”還是“讓孩子步行上學”,家長們不可避免要進行風險評估和利益考量。“讓孩子步行上學”固然省錢省事,卻難免會讓孩子處於一種隱患重重的境地。如果出行安全得不到保障,“讓小學生步行上學”即使好處再多,家長們也不敢“舍本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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