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九九一年至二O一二年四月底為止,台商經貿糾紛共四千七百八十二件,其中人身安全兩千六百六十九件,遭到綁架、非法拘禁及失蹤案件就占了一半以上,這些案件更讓台商人人自危,深怕誤入禁區及遭到不當對待。
台商的擔心是,一旦只是涉及貿易或稅務糾紛,但公安部門認為“有礙偵查”,就不會通知家屬;而且若是被扣上“危害“國家安全”的帽子,那麼台商的人身安全更令人感到擔心,這實在是很無奈的情況,具有某種程度的道理存在。
同樣地,這也暴露出兩岸所簽之各項協議之法律位階性高低問題,此問題存在於兩岸,這涉及到難以處理的主權、治權及司法管轄權的問題,深刻地與兩岸對於彼此政治定位息息相關,台商究竟能否成為享受大陸“超國民待遇”之適用主體?恐怕這些問題都不是短時間兩岸所能解決的法理爭議。
另外,在涉及投資人與政府間爭端爭議之解決問題上,一是雙方認知差距;二是雙方對於調處的看法及拘束力產生理解上的不同與擔憂,這些爭議恐怕也難以解決,固然對於雙方來說,都是非戰之罪,但現實的情況使兩岸投保協議難產,爭議實難以個案方式處理,大陸方面目前已提出一系列調解解決方式,同時採必要形式,使調解結果可以具有執行力、約束力,關鍵點還是在於台商及投資人是否可以接受?
總之,面對深水區來臨之兩岸諸多事務性問題,投保協議只是其中的一環,人民的無奈與失望寫在臉上,寄希望於兩岸當局能夠以超高智慧一一解決爭議之處,無論是個案或通案處理,人民有期許兩岸投保協議順利簽署的自由,但複雜難解的政治、法律及觀念認知上的差距,使得兩岸投保協議實難達成共識;儘管如此,筆者還是深盼兩岸當局,能夠站在兩岸和平發展的大方向上,求同存異,擱置爭議,此次兩岸投保協議,考驗著雙方的互信基礎與妥協協商的智慧,誠心期盼能夠圓滿收場,替兩岸協商寫下歷史新頁,我們也樂觀期待投保協議終究能夠完成。
此外,我們也不必有過大的壓力與不切實際的期待,順勢而為,沒有時間表及進度表,只要盡最大的努力,替最多人的利益把關,更不需要因為兩岸一時的挫折及談不攏而喪志,畢竟這需要時間的積累,需要包容、體諒及互信基礎:但必須堅持的是,是否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當已經盡力之後,剩下的就要靠天時、地利與人和等因素的配合了。對於王毅主任釋放出的四項利多,可以看出其所釋放的善意訊號,但能否真正解決台商及台胞的顧慮?就有待於時間的檢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