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必須是在安全無虞、維安無慮的情況下進行:來者是客,主人都應當善盡地主之誼,以禮待之,以笑迎之,以酒食對之,並且不加以勉強;絕不能發生任何意外而釀成兩岸關係倒退的情況,因此維安相關工作是必要的,但又不能對民眾生活帶來不便,反而引發民怨。
十、必須要依情勢發展及需要而互訪:不能只為了互訪而互訪,必須根據環境發展、實際需要,針對重要議題而瞭解與溝通,絕不能毫無限制,為互訪而互訪,否則便失去互訪的意義。
上述十項是筆者淺見,自當有許多不足之處,亟待研議增刪,兩岸要尋求合作新契機,互訪是重要的一步;這也就是大陸 李克強總理所言之“將努力尋求兩岸合作的新推動支點”。在兩岸尚未進一步政治對話前,先在合情合理中找尋兩岸可以接受之處,達成溝通交流、增進互信與培養鞏固兩岸文化社會之基礎。
沒有人交流比主管業務長官交流來的更直接、更有效果;兩岸要有來有往,不能只來不往,樂見大陸國台辦能夠到台灣走一走、看一看,體悟到台灣之真、善、美;也期盼台灣“陸委會”主管相關業務長官能夠親身到大陸走一走、看一看,體會到真實的大陸社會與民心所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