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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繼續透過激進行動企圖達成訴求,那麼台灣文革可以宣告正式來臨,鬥爭運動開始展開,噴漆及破壞公物後所付出的社會成本及形象所受到的傷害,恐怕也不能不考慮。 |
中評社台北8月22日電(評論員 劉性仁)近來,台灣頻傳部分群眾走上街頭抗爭之事件,從苗栗大埔事件、洪仲丘案所引發之軍審法修正及未來仍有可能爆發之抗議電價調漲等訴求,使社運團體、學生團體及遭到政治利用的各種社會團體與民眾,以白衫軍之名,似乎找到只要走上街頭,大聲激烈抗爭,就能達成訴求等路徑與機會,配合媒體的推波逐瀾,使各項團體喊出的口號越來越激進,例如 “昨天拆大埔,今天拆政府!”而所採取的手段越來越脫序,隨意噴漆、破壞公物、亂貼標語造成更多民眾洽公的不便與環境景觀的破壞;而對於此抗爭運動訴求與活動存有不同意見者,也遭到無理的謾罵與攻擊。
這些事件的背後,台灣過去血淚斑斑的歷史教育殷鑑不遠,過去台灣缺乏體制內的改革方式,也缺乏媒體的監督與救濟的管道;然而,今日環境情況迥然不同,少數的個案被散佈成通案,甚至散播恐懼與仇恨思想,社會掀起一波鬥爭的風氣,人與人間缺乏信任,這種現象實值得深究,社會議題的研究絕不遜於政治議題的研討。
首先,是不是一定“愛哭鬧的孩子有糖吃”?儘管台灣無論中央或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但獲得不利益者當然會心生不滿,故透過群眾運動希望能達成目的,爭取公道;其實掩蓋的本質與背後的訴求無非是馬英九下台。但無奈,因為馬英九是有任期保障,因此就算無法讓馬英九下台,起碼也要讓他執政不順、處處受阻、受盡污辱、心理並不好受;
而每一個事件的背後,都有其論理的正反面意見,姑且不論何者為多數?何者為少數?只要透過群體性社會街頭運動,一切都看似正當,警察不敢執法、媒體不敢有不同的意見,街頭路線似乎得到了免死金牌,一切都變成我最大,失去了討論的空間與尊重法制精神;但倘若民眾養成如此的認知與習慣,未來無論中央或地方,只要一有民眾不滿意,就可糾眾上街頭,這非但是觀念錯誤的偏差,更重要的將使得政府根本無法做任何事情,甚至為了少數而犧牲了多數及公益,這種民主的濫用,難道是我們想要的嗎?這難道不是群眾運動的變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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