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報:了解授權自治 尊重中央權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06-07 11:12:01  


  中評社香港6月7日電/在昨天舉行的“紀念香港特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指出,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來源於中央的授權。中國是單一制國家。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不是香港固有的,而是由中央授予的。香港文匯報今日發表社評指出,吳邦國強調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律,指明香港的高度自治是“授權自治”,而非“完全自治”,這無論是對於正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處理好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還是香港當前的政制發展討論,都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香港的高度自治,是中央授權給香港特區實行的高度自治,這與中國的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有直接的關係。國家結構形式一般分為單一制與聯邦制。單一制與聯邦制相互區別的一個實質性特徵,就是兩者的權力來源不同。聯邦制的形成一般都是由政治實體成員轉讓一部分權力給聯邦而組成,所以,聯邦國家的權力來源於各成員單位。換一句話說,聯邦制國家的權力來源於地方。單一制國家的權力來源則相反,各組成部分的權力是中央授予的,其權力來源於中央。中國作為單一制國家,各級地方政府的權力是由中國的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依法授予的,來源於中央。香港特區政府作為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政府,其權力同樣也來源於中央。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訂基本法授權特區高度自治。因此,香港特區的權力來源是中央而非特區本身固有。中央與特區是一個授權而不分權的關係。

  社評表示,正是基於授權原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由中央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中央同意,等等,這些都屬於中央的憲制權力。然而,香港卻有人提出要取消中央政府對特區主要官員的任命權,有人要求香港自行決定“雙普選”的進程和模式。這顯然是對中央權力的挑戰。中央強調香港的高度自治是“授權自治”,就政制發展討論來說,就是要尊重中央的憲制主導權。這並非無的放矢,而是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香港最終實行“雙普選”,是中央通過基本法作出的莊嚴承諾;支持香港特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發展符合香港實際的民主制度,也是中央的一貫立場。中央最關心的,是在推進民主的過程中如何確保香港的繁榮穩定。為此,香港社會各界只有以包容的胸懷化解政治對立,以妥協的智慧務實探討,廣泛凝聚共識,才可能將香港的民主穩步推向前進。

  吳邦國在講話中特別提到“要把基本法教育作為公務員教育的重要內容”。這是因為,公務員是“一國兩制”下“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主體。“依法治港”,首要的是“依基本法治港”。公務員作為特區的行政管理者,在正確貫徹實施基本法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特區政府應該高度重視公務員的基本法教育,使他們熟悉基本法,忠於基本法,遵守基本法,成為基本法的堅定實踐者和維護者。這對於“一國兩制”事業的健康發展和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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