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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摘要)
http://www.CRNTT.com   2023-03-08 09:51:42


 
  (三)發揮定期交流機制和友好小組作用。全國人大與21個國家議會和歐洲議會建立了定期交流機制和政治對話機制,同16個國家議會和歐洲議會舉行35次機制交流會議。成立雙邊友好小組136個,開展對外集體致函行動。

  (四)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建立健全全國人大各層級發言人機制,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言人談話、外事委聲明、外事委發言人和法工委發言人談話等方式,就涉藏、涉疆、涉港、涉台、人權、疫情及其他涉華敏感問題48次及時響亮發出人大聲音。

  (五)積極做好對外宣介。交流治國理政經驗,宣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介中國改革開放成就和經驗,宣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民當家作主的生動實踐。組織94名基層代表參加全國人大外事活動,用親身履職實踐講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

  五年來,人大外事工作的實踐使我們進一步認識到,人大對外工作的首要任務,就是聚焦國家外交總體布局,推動落實國家元首之間達成的重要共識;就是找准人大在國家對外工作中的定位、任務、特點、優勢,為國家發展爭取良好國際環境,為維護國家利益贏得更多友華人士;就是在國家需要時,毫不猶豫地站到一線進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鬥爭,捍衛我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六、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切實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一)完善常委會運行機制。召開5次代表大會和39次常委會會議,開展1029項議題。召開委員長會議136次。嚴格執行常委會議事規則,出席率保持在96%以上。增設單月委員長會議專門研究討論擬交付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的法律草案機制。

  (二)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作用。將原法律委員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分別更名為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增設社會建設委員會,更好適應新時代人大工作需要。委員長會議、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牽頭起草或提請審議的法律案、決定案91件次。在立法、監督、議案建議辦理、代表工作、調研等方面,建立和修改了一系列制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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