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鳳凰網報道,策展人,從“curator”一詞翻譯而來,又稱“展覽策劃人”,原是指在美術館等藝術機構裡,負責展覽策劃的專職人員,後來衍生成所有組織策劃藝術展覽的人。策展人是個受過藝術訓練的學者,能夠寫文章,還得籌集資金;平衡人際關係,還要有推廣的能力。所以既要讀書又要思考,既要寫作還要籌錢,還要會跟商人、媒體打交道,真不是件容易的差事。
在國外,“獨立策展人” “independent curator”的獨立有三重涵義:一,不隸屬於任何機構組織,二,能以前沿、獨立的問題意識策劃展覽的人,有獨特的學術眼光。三,策展人是個知識分子,所謂的“獨立性”,是能獨立於商業之外,保持態度的中立。
在中國的策展人有幾種:一,在美術館專職的展覽策劃人。二,業餘策展人。可能是美術雜誌的編輯、美院的學者或是藝術家兼作策展。三,把策劃作為職業,作為謀生手段的人。策展人的收入主要來源於策展費與稿費,但目前策展制度不完善,資金來源狹隘。精心策劃規模較大的展覽,忙了幾個月,平均也就拿個兩三萬元。很多策展人,甚至多數時間必須“無償”勞動,再加上收入不穩定,所以還得為三餐溫飽而憂。但因為要生存,有時必須妥協,這就影響了策展的水平和質量。但這形成了個悖論,“獨立策展人”雖然身份獨立,卻不表示他就比體制內的策展人更具備獨立思考的能力。這種“獨立策展人”反而變成個痛苦的職業,因為沒有機構可以領取資金,所以必須一年到頭為策劃展覽找錢。在機構中的策展人,雖然身份不能獨立,附屬於體制,可能在某些議題上不能充分表達,但可能反而有比較大的發揮空間。
策展人與市場關係三階段
2005年前:純粹期
這是美術館專職策展人,與兼職策展人為主的時代。那時市場沒出現,尚無太多商業干擾,策展人反而能安心做些純學術與推進藝術的展覽,不太會去涉及能不能賣的問題。藝術家通過作品表達新的觀點,策展人以敏銳的判斷推介了這些作品,很多重要的大展因此產生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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