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日電/“作家經紀人未來將主要會在以下兩類人中產生:因為積累了大量的作家人脈資源,部分出版社編輯會從之前的工作中剝離出來,從事專業的作家經紀人工作;而具備外語優勢和海外市場營銷經驗的‘海歸’人才,則有可能成為產生作家經紀人的另一大群體。”
作家莫言近日通過個人微博,授權其女兒管笑笑代理自己作品的版權和其他合作事宜,事件引起眾多關注。有評論認為,與演藝界和體育界相比,在國內出版界,專業出版經紀人難覓,是莫言授權女兒打理相關事務的原因之一。
專業出版經紀人仍未在我國出現
“近年來,關於出版經紀人的問題,在文學出版領域討論得比較多,然而這一職業及其基本規範,在我國還遠未形成。”資深出版家、韜奮基金會理事長聶震寧如此表示。
當下,在多數發達國家,文學作為大眾類出版物市場中重要的一類,其作者一般都有專業經紀人。然而在國內,多數作家都是自己直接出面和出版方商談各種合作事宜,其中包括賈平凹、陳忠實、畢飛宇這樣為讀者所熟知的大牌作家。在這種情況下,作家和出版社之間的合作一般基於多年積累起的人情和關係,彼此之間的法律規範並不健全。正如畢飛宇本人對此的評價:“人情大於法律,合作一般不會嚴格按法律程序走。”
少數暢銷書作家近年開始請人打理相關事務,這部分人大都來自身邊的親朋好友,多屬生活助手或秘書性質,不能看作專業的出版經紀人。莫言即是此類。暢銷書《激蕩三十年》的作者、財經作家吳曉波,也是請家人代理出版業務。還有一些文化公司,以簽約的形式和作家合作,也具有部分經紀人性質,例如長期和青年作家韓寒和安妮寶貝合作的出版人路金波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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