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這5個方面更能體現“總體國家安全觀”中“總體”的廣泛性、豐富性,廣泛涉及到國家安全的國際國內環境、影響和危害因素、保障體制和保障機制等方面。
對話人
國際關係學院國家安全學教研中心主任、《國家安全學》作者 劉躍進
《法制日報》記者 范傳貴
對話動機
4月15日上午,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習近平主持會議,並在講話中首次提出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在闡述總體國家安全觀時,習近平同志提出,要“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
“人民安全”放在第一位,這被廣泛認為顯示出中央將人民安全視為最重要的問題。權威專家在與《法制日報》記者對話中表示,以民為本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最大亮點。
如何理解“總體國家安全觀”
記者:習近平同志在講話中強調,要準確把握國家安全形勢變化新特點新趨勢,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
這是“總體國家安全觀”這一概念首次被提出,我們應該怎麼來理解它?
劉躍進:“總體國家安全觀”應該是一種強調當代國家安全的全面性、整體性和系統性的國家安全觀。
我留意到一些媒體把“總體國家安全觀”和習近平同志在講話中提及的“11種安全”對應起來,這樣的概括是不準確的。
我認為“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這5個方面更能體現“總體國家安全觀”中“總體”的廣泛性、豐富性,不僅在國家安全構成要素上超出了“11種安全”,而且還超出了國家安全構成要素的範圍,廣泛涉及到國家安全的國際國內環境、影響和危害因素、保障體制和保障機制等方面。
以2012年11月十八大報告為例,我仔細統計過,其中提及的“安全”就有19個。
記者:如此理解,“總體國家安全觀”將變得十分寬泛,這對國家安全工作和國家安全治理的指導性作用如何?
劉躍進:我認為這將更有利於總體國家安全觀對國家安全工作的指導,有利於現實中的國家安全治理。
之所以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是因為“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複雜”。因此,只有總體國家安全觀才能科學而準確地反映國家安全現實,也才能科學而高效地指導現實的國家安全工作,促進現實的國家安全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