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思慎:兩岸學界應大膽深入地談中日歷史問題
不能讓日本主導和扭曲社會認識與言論
剛才亞中兄提到,將來兩岸是不是還有機會與日本簽訂一個新的條約,重新處理日本戰後對中國的賠償問題。因為我研究中日關係,1972年日本與大陸談判建交時,就碰觸到此問題。當時周恩來讓步了,因為身體因素與時間賽跑,非常想要打通中國通往西方的道路,所以他在對日關係的談判上,做了一些重要決定。
日本學者在研究這問題時,常常認為談判成功,戰敗國幾乎讓戰勝國吞下所有的條件。其中,大陸本來要求日本在1952年與“中華民國”簽訂的和約至此無效;但是日本不同意,它認為1952年蔣介石是代表中國政府在有關“國家主權”的問題上,包括領土與賠償問題上都已經做了處理。
所以,日本認定戰後已無對中國戰爭的賠償問題。即使周恩來對日本政府說,你放心,毛主席絕對比蔣介石寬大;意思是中共也不會要日本賠,目的只是要日本否定1952年的《中日和約》,當時日本說連談都不用談,中國已經不存在這樣的權利了。因為蔣介石已經放棄了賠償權,而且是蔣代表中國政府做出的“國家主權”行為,意即北京只能繼承。北京當時在此問題上,也已經吞下去了。
未來不知道兩岸是否有這樣的機會,再讓日本重新回到求償的談判桌上。我認為,依日本性格,難度頗高。而且,將來哪怕是兩岸統一之後的中國政府再提,日本一定用國際法上的禁反原則,因為大陸在1972年時提出同樣的要求,日本當時不答應,中日也建交了。日本到時候一定提禁反原則,要是再次提出,可能會遇到相當的困難。
從現實外交上來看,日本1979年提供給中國大陸的經濟援助,雖然日不認為是戰爭賠償,但是大陸把此理解為戰爭賠償,所以大陸並不感謝日本提供的日元借款與無償援助。在1979年之後,日本大概對大陸提供超過3兆日圓的官方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簡稱ODA)。所以在中日關係中,大陸理解ODA帶有賠償意味;但我並不認為日本同意大陸的這樣理解。換句話說,日本明明欠人家的,但是卻反過來說,這是我加恩於你。形塑出中國拿日手短,就應吃人嘴軟。我也認為,很多問題應該學術界談得更清楚,不能讓日本主導這樣的社會認識與言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