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2日電/因丈夫出軌、結束了短暫的婚姻後,安慶紡織女工潘晶晶竟被人悄悄投了劇毒鉈,成了植物人。兩次中毒都發生在受邀和前夫、情敵三人聚會時。今年9月2日,安慶市中級法院對這起罕見的鉈投毒案作出一審判決,安慶幼師玲玲(化名)犯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判決後原告和被告人雙方均提起上訴。昨天上午,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我省首例、全國第三例鉈投毒案二審在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
原告提出200多萬賠償要求
昨天上午9點半,該案二審在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號法庭準時開庭。
安徽商報記者在庭審現場上看到,旁聽席上座無虛席,除了被告和受害人雙方親屬,該案件吸引了不少媒體前來旁聽,該案辦案單位安慶市大觀區公安局刑警大隊也組織了多位民警參加旁聽。
庭審一直持續到下午4點左右,除去中途兩次短暫休庭,整個庭審歷時約5個小時。當天的庭審原被告的共同前夫阿旺以及網售鉈的北京天宇祥瑞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某某均沒有出庭。
在原告潘晶晶的刑事附帶民事上訴狀中,一共列舉了5名被上訴人,分別是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玲玲、潘晶晶前夫阿旺、銷售溴化鉈給北京天宇祥瑞科技有限公司的上海晶純實業有限公司、兩次銷售溴化鉈給玲玲的北京天宇祥瑞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該公司負責人李某某。潘晶晶親屬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5被上訴人連帶賠償上訴人潘晶晶各項損失共2285437.5元。
要求晶晶前夫退還醫療費報銷款
庭審中,潘晶晶的父親代理律師說,從今年7月一審開庭到現在二審開庭,已成植物人的潘晶晶已經花去了5萬多元醫療、護理以及營養費,在全家人的傾囊救助下,潘晶晶有了好轉跡象,“前幾天潘晶晶突然來了月經”,但高興的同時,潘晶晶的醫藥費、護理費難以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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