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
機場硬件不合格是災難首因
為齊全軍辯護的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民航管理幹部學院客座法學教授、藍鵬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起淮表示,該事故報告不成立。
張起淮認為,報告未對實際降落時的30號跑道能見度進行認定,事後無法證實能見度觀測值2800米是否正確。根據伊春氣象台的氣象預報,當晚,伊春能見度大於10公里。同時,伊春機場塔台管制員與機組的通話及乘客筆錄證實,機組可以明顯看到跑道。副駕駛員明確說道:“跑道燈挺亮。”
對於“未採取複飛措施”問題,張起淮認為,這和駕駛技術有關。3秒鐘是一瞬間,被告人“沒反應過來”和“盲目實施著陸”有區別。
張起淮指出,空難第一大原因便是機場硬件不合格。
根據調查組調查,根據林都機場地形、地貌、氣象等綜合因素分析,根本不適合建機場。而且林都機場未經依法嚴格驗收,未達到開放條件。調查報告中記載:委員會在驗收中發現54個問題,在開放使用檢查中發現49個問題,並針對上述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議。
此後民航黑龍江安全監督管理局對整改情況進行複查,認為103個問題中的96個已經整改完成,其餘7個問題進行了等效整改。交於次日簽發機場使用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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