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3月14日
關於加強京冀交界地區規劃
建設管理的實施方案
浙江省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廊坊市 廣陽區、固安縣、永清縣、涿州市與北京市通州區、大興區等地域相連(簡稱交界地區),在規劃建設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有序承接北京非首 都功能疏解、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國家林業局 《關於印發加強京冀交界地區規劃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地區〔2016〕2521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強化交界地區城鎮布局、生態空 間、基本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的銜接協調和有效管控,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牢固樹 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為指引,堅決打破“一畝三分地”思維定式,強化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管控,促 進與北京城市副中
心、北京新機場臨空經濟區聯動發展,嚴格控制開發強度,探索人口密集地區優化開發模式,建立目標同向、措施一體、互利共贏的跨區域規劃建 設管控新機制。
二、加強規劃管理
(一)堅持統籌推動。統籌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 與三河市、大廠回族自治縣、香河縣約2000平方公里區域和北京市大興區與廊坊市廣陽區、固安縣、永清縣、涿州市約3000平方公里區域的規劃建設管理工 作,建立健全法治化、制度
化、規範化的協調機制,框定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優化結構,完善嚴控新增和擴大各類開發區、城市新區以及嚴防房地產過度開 發的具體措施,研究確定各縣(市、區)人口規模和城鎮開發邊界,加強生態建設與保護,優化產業分工與布局,完善公共服務配套體系,促進交界地區融合發展及 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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