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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孩在馬來西亞“涉毒” 或面臨死刑
http://www.CRNTT.com   2018-04-26 11:10:59


 
  他不相信女兒會為了錢鋌而走險,花大價錢在當地請了律師,案件一審預計今年5月開庭。“為了這個事花了將近40萬,20多萬都是借來的。”趙父說,老兩口本已在家養老兩年,如今重新外出打工,只留下9歲的小女兒在老家上學。

  其他女孩的家人和趙父的想法一樣,都認為自家孩子對帶毒之事全不知情。“多花錢在馬來西亞請一個好律師”,是他們的共識。

  一名女孩的家人為其聘請了一位口碑頗好的當地律師,一審費用便高達30萬元。但她的家人最終只支付10萬元,“因為她的事欠了太多債,實在沒錢了。”

  對於此類案件,這位律師有過勝訴經驗。他和國內的法援律師共同商定了辯護策略:在國內收集有利證據,由律師移交給主控官;在女孩認罪的前提下,由主控官改變公訴罪名。“就是把罪名從39B的販賣毒品,變成39A的擁有毒品。”法援律師胡本俊說,如果硬打官司,女孩很可能被判死刑,“所以我們選擇了認罪保命。”

  2017年10月,這名女孩被判擁有毒品罪名成立,被處監禁14年。

  在律師的幫助下,2016年12月22日,收集了多項有利證據的鄭嘉嘉一審被判無罪。但判決後,檢方有14天上訴期。“如果第14天下午三點半,律師沒有接到法庭的電話,那就代表我姐姐沒事了。”鄭的妹妹告訴重案組37號。

  為了迎接鄭嘉嘉出獄,她的家人特意前往馬來西亞。第14天上午,他們便退了酒店,還為鄭嘉嘉備下水果和碘酒。“因為裡面條件不好,她腳上又有傷口,在臟水裡泡過後潰爛了。”

  那一天,被判無罪的鄭嘉嘉已從監獄轉移至移民局下屬的扣留所。接近40度的高溫下,家人在扣留所門口等了一個多小時。直到下午三點左右,律師還是接到了法庭的電話:檢方繼續上訴,鄭嘉嘉走不成了。

  2017年12月26日,鄭嘉嘉案二審開庭,3名法官再次判其無罪。“但中國是二審制度,馬來西亞是三審制度。只要檢方繼續上訴,就要走完三審程序。” 餘家福說。而鄭嘉嘉案二審宣判後,馬來西亞海關當庭提出上訴。

  被捕至今,鄭嘉嘉已在馬來西亞的監所裡生活了7年。餘家福介紹,如果全部走完三審程序,通常需要6到10年。

  比鄭嘉嘉處境更為不利的是程蓉。她和另外兩名中國女孩一審被判死刑,目前正在上訴。

  頑固的跨國犯罪團夥

  監獄裡條件不好。鄭嘉嘉在妹妹第一次去探望時,哭著乞求家人盡快救自己出去。“之前她吃的菜就是發臭的魚,或者鹹魚,經常吃不飽。”鄭嘉嘉的妹妹說,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家屬每月可以交納650馬幣(約合人民幣1050元)為她們改善夥食。她只給姐姐買過幾個月。“平常的電話費加生活費,基本要千百塊馬幣一個月,實在很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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