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3日電/因前妻王鳳英賭球負下巨債,大學教授羅宗志一次次走上法院的被告席。王鳳英的負債高達600多萬元,被債主們逼得走投無路,前往公安機關自首。但即便兩人在案發時已經離婚,羅宗志仍然成為被追債的對象。
“她借高利貸去賭球,都是瞞著我的。”羅宗志告訴澎湃新聞,其妻與他離婚之前,向32名個人、4家銀行、6家小額貸款公司,共借款623萬元用於網絡賭球。被以“連帶責任”起訴的羅宗志,不得不辭去廣西民族大學一個學院的副院長職務,頻繁往返法院應對訴訟。
截至2018年5月下旬,起訴羅宗志的5起借貸糾紛案件中,有3起法院已於2016年一審判決他承擔連帶責任,1起原告未到庭法院裁定按撤訴處理,另1起一審尚未開庭。已有一審判決的3起案件,法院判決的主要依據,是十多年前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的“24條”,該解釋條款多年來爭議不斷,直至2018年1月最高法予以修正。
踏上上訴之路的羅宗志發現,跟自己一樣在婚姻債務訴訟中“被負債”的人不在少數。隨著“24條”司法解釋的修正和完善,這些“受害人”能卸下沉重的債務包袱嗎?
教授妻子染上網絡賭球,一年投注473萬元
今年41歲的羅宗志一頭短髮,神情略帶凝重。他穿一條泛白的牛仔褲,背著沉重的雙肩包與澎湃新聞記者見面。放下包後,他從裡面取出一大叠案件材料——在5起借貸案件中,他都是被告之一。
羅宗志是廣西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的教授、博士生導師。作為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的優秀中青年專家,他在學術領域頗有建樹。不過,近年來持續不斷的官司令他身心俱疲。前妻王鳳英(化名)賭球欠債“跑路”後,他成為債主們緊盯的目標。
羅宗志與王鳳英是2005年在網上認識的。“結婚前還是了解不深。”羅宗志說,婚後夫妻感情出現問題,經常爭吵。2015年12月,兩人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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