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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因妻子賭球被負債六百萬
http://www.CRNTT.com   2018-05-23 10:22:51


王鳳英(化名)從事網絡賭球的一張投注清單。
 
  在32名借款人名單中,包括羅宗志的3名同事和2名同事家屬。

  “借錢給她時,他們都沒跟我說。就是為了高利息,怕我反對。”羅宗志說。

  羅宗志的同事孫某也是王鳳英的債主。她向法院起訴稱,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她多次借款給王鳳英,被拖欠本金及利息80.8萬元。目前此案一審尚未開庭。5月20日,澎湃新聞記者給孫某打電話、發短信,未得到回應。

  羅宗志第一次接到法院的開庭傳票,是2016年5月。當月24日,原告王某、康某起訴王鳳英和羅宗志的兩起債務案件,先後在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開庭審理。一月後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借款發生在兩被告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上述債務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故被告羅宗志對被告王鳳英的上述債務負連帶償還責任。

  2016年7月,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對另一債權人黃某的起訴作出判決,羅宗志同樣被判決對前妻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上述三起案件,羅宗志均提起上訴。他提供了不少證據以向法庭證明:第一,前妻王鳳英借款隱瞞了他,他並不知情;第二,王鳳英的數百萬借款並未用於家庭生活開支,而是用於網絡賭球和支付高額利息。

  目前,三起上訴案件中的兩起已在南寧市中院開庭審理,尚未宣判。

  包括另外兩起一審案件在內,羅宗志所涉5起案件中,債務總額達150多萬元。“其實裡面很多是高利貸。”羅宗志分析,其他未起訴的很多債主尚在觀望,如果前妻所借款項他均要承擔連帶責任的話,那他將負債623萬元,“我和孩子都沒法生活了。”

  作為這些案件的第一被告,羅宗志前妻王鳳英曾委托律師參加過兩次法庭審理,後來便失去聯繫。她在提交法院的情況說明中稱,她多次遭債主毆打、關禁閉,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不敢公開露面。

  “我找她家人,也聯繫不上她。”羅宗志說。澎湃新聞記者撥打王鳳英手機,其號碼已是空號。

  “24條”經審查後修正,有人受益有人仍在期待

  此次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羅宗志不時接到討債公司的電話,有的在電話裡罵他。“我對陌生電話都有恐懼症了。”他說,有時上課期間接到討債電話,“連講課都沒心思”。

  為了應對討債者和接踵而至的一樁樁官司,羅宗志在2016年辭去了廣西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的副院長一職。

  他開始鑽研法律,經常徹夜失眠,幾年下來兩鬢已生白髮。因為打官司,他的幾個科研課題也往後拖延。不過羅宗志最擔心的,是這些債務糾葛對他4歲兒子的影響,“這兩年換了四家幼兒園。”

  2018年春節,羅宗志沒有在家過。身心疲憊的他來到江浙一帶,與一些“難友”抱團取暖——此前,通過微信群,羅宗志認識了一些與他有類似經歷的人。因為“24條”的存在,這些人都飽受債務困擾。

  “24條”是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該司法解釋2003年12月頒布,2004年4月實施。“24條”的主要內容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欠的債務,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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