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吳某勝的三輪車正好停在謝某良經營的雞檔前。謝某良說,他看見一名路過的男子伸手摸三輪車後面的袋子,但是沒有看見是否拿了東西,此時被吳某勝發現,吳大喊抓賊,該男子聽後馬上逃跑。
對此,一審法院認為,除了吳有勝供稱目睹被害人偷竊其財物外,沒有其他證據證實被害人有偷竊的行為,現有的證據不足以認定被害人對引發本案存在過錯。
不過,多名證人的證言顯示,當時他們都把何某康當作小偷,其中一個原因是一追何某康就跑。參與追趕的潘某鬆說,開始他們追上了何某康,但是他掙脫後又繼續逃跑。直到再次追上時,何某康被抓後蹲在地上,吳某勝、麥某明對其實施毆打,何某康被打後跌倒。
致命傷是如何產生的?
根據法醫鑒定結果,何某康的致命傷在頭部。他究竟是如何傷到頭?
按照被告人吳某勝的供述,潘某鬆在歡樂穀卡拉O K附近的一家商店門前將何某康抓住,他和麥某明隨後趕到後,潘某鬆便放開何某康。此時,麥某明上前用拳頭毆打何某康的胸部,他自己也上前抓住何某康的左手,並用右手打了何胸口一拳。
吳某勝稱,隨後他與何某康糾纏中一起摔倒,麥某明趁機用腳踢何某康。何某康爬起來想逃跑,麥某明又打了何某康胸部一拳,何某康身體後仰倒地,後腦重重撞在地上並不能動彈。他與麥某明見狀,便收拾檔攤離開現場。
被告人麥某明則稱,幾人糾纏在一起後,被抓的老人(何某康)失去重心倒在地上。他怕被對方的人報復,便迅速逃離現場。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