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6日電/在自己的中文譯名被搶注多年之後,美國籃球傳奇巨星“飛人”喬丹(Michael Jordan)突然“高調”指控中國運動服飾生產商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引起軒然大波。
由於喬丹體育目前正謀求上市且已過會,中美“喬丹”之爭發生在這一時間點因此更加引人關注,網上針對該事件也展開了廣泛討論。專家普遍認為,姓名權糾紛背後暗藏商戰。
“飛人”喬丹是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飛人”喬丹22日向中國一家法院提起訴訟,指控中國喬丹體育公司未經許可“蓄意且毫無顧忌”使用其姓名,並且誤導中國消費者。
喬丹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當我了解有其他企業未經我許可便利用我的中文名字、球衣號碼,甚至試圖利用我孩子的名字開展商業活動,我感到非常失望,我採取這一行動的目的是保護我所擁有的姓名權及品牌。”
為打贏官司,喬丹方面進行了精心備戰。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康乂向新華社記者透露,喬丹早在去年底委托事務所代理這起案件,經過幾個月充分準備,他們已掌握足夠可以證明喬丹體育侵權的證據。
喬丹還專門就此事開通了一個官方網站,網站上載有喬丹本人的視頻、文字官方聲明。
喬丹體育並非第一次因“喬丹”品牌惹來麻煩,之前擁有“Air Jordan”高端子品牌的耐克公司曾質疑喬丹體育的商標未果。不過康義強調,“此次是喬丹個人訴訟案件,耐克並非當事方,但公司對喬丹此舉非常支持。”
而在喬丹提出訴訟不久,耐克隨後也對此事發表了聲明,稱“支持邁克爾•喬丹一直以來為保護他的品牌、他的姓名使用及他在中國的消費者而作出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