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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與“意願”:也說兩岸和平協議商簽的挑戰與機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1 18:05:31  


 
  2011年10月17日,馬英九在競選連任時提出“黃金十年、八大願景”,其中包括“未來10年中,應該對兩岸在循序漸進的情況下,審慎斟酌未來是否洽簽‘兩岸和平協議’,此一作法的前提是:第一、國內民意高度支持;第二、國家確實有需要;第三必須在國會監督情況下,才會踏出這一步”。[33]

  馬英九提出的“和平協議”成為焦點,同時也成為泛綠政黨及支持泛綠媒體的韃伐,馬英九隨即採取“且戰且走”策略。除了將“公投”加諸“和平協議”,提高簽署“門檻”外,馬英九還試圖對兩岸商簽“和平協議”的時間進行單方面的限定。

  台灣大學政治系朱雲漢教授披露,馬英九此時之所以提出“和平協議”,“是因為過去國民黨主動提出過‘和平協議’(在2005年連胡會時),也曾經兩度納入國民黨政綱,所以談未來黃金10年,若假裝這個議題消失或不存在,總是說不過去”,“馬一開始的想法是希望將這個議題擺在這個地方,交代一下就好,但沒想到卻引來媒體的放大解讀,這跟原來預設的情況完全相反”。[34]因此,我們無需用“陰謀論”去揣測馬英九,但馬英九此後一系列的應對措施,失當之處甚多,在選舉中造成“嚇走一批,氣走一批,使人失望又走了一批”。

  2011年10月28日,馬英九在接受台灣中天電視台專訪時,針對“兩岸和平協議”議題重申,“在藍綠對立的情況下,目前商簽和平協議的條件並不完備,未來四年推動的機會也不大”。[35]馬英九這些講話,明顯展示了他對商簽兩岸和平協議的消極態度。
  
  此後,馬英九及其執政當局對“和平協議”議題從兩個方面予以進一步的淡化和弱化。其一,宣稱2008年以來兩岸兩會簽署的16個協議是“廣義的和平協議”,以淡化將來兩岸商簽“和平協議”的必要性;其二,宣稱兩岸簽署“和平協議”“時機未到”或者“無迫切性”,採取“拖”字訣,以拖待變。2012年5月20日,馬英九在其“就職中外記者會”上,再次強調“目前並沒有任何的迫切性要跟中國大陸討論和平協議的問題”。[36]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馬英九對兩岸商簽“和平協議”採取主動、積極態度,一般都是他處於競選狀態之中;選舉結束後,馬英九對兩岸商簽“和平協議”的態度轉而進入消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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