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溫州市相關部門隨時接受群衆反映領導幹部“為官不為”的問題,有電話、網絡、來信來訪等多條途徑。比如:組織系統專用舉報電話12380,市長熱綫12345,紀檢部門舉報電話12388。
解讀
治理“不為”,本質是鼓勵“多為”
省人大代表、浙江玉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馮蔣華認為,“為官不為”不僅阻礙了經濟社會的正常發展,更嚴重影響了群衆對領導幹部信任度和政府公信力。
溫州市出台的這則《辦法》,無疑是給“為官不為”者套上了“緊箍咒”,向懶政怠政動了真格。
“溫州的這則《辦法》是一項好的制度。更重要的是,應著眼於建立長效機制,進行系統性頂層設計,嚴格責任落實,真正形成“讓有為者有位,無為者讓位”機制和氛圍。”馮蔣華說。
溫州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治理‘不為’的根本目的,正是為了鼓勵爭先、鞭策後進。”事實上,在《辦法》中還有一個相應的亮點,就是建立容錯免責機制。
“這一規定,將解除一些幹部後顧之憂,保護和調動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鼓勵大膽改革創新的有益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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