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堅持以民主法治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不斷強化“平安浙江”建設的民主法治保障。大力推進民主法治建設,切實維護人民根本利益,是“平安浙江”建設的支撐保障和重要內容。積極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全面落實村務公開和財務公開,加強村級集體資產管理,推進社區民主建設,推進社區自我管理等,通過基層民主建設,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同時,積極提倡德治,促進德法相濟、打防結合、疏堵並舉、上下聯動,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努力從源頭上解決問題。浙江先後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浙江省信訪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浙江省平安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實施辦法》《浙江省預防處置群體性事件若干規定》《浙江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規程》《全省重大建設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試點工作方案》《關於加強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法規文件,使“平安浙江”建設有章可循。
通過全省上下協同努力,“平安浙江”建設成效顯著。國家統計局實施的全國安全感抽樣調查數據顯示,2003年浙江省受訪群眾安全感滿意率為90.8%,低於全國91.19%的平均水平。在實施“平安浙江”建設戰略的當年,浙江省群眾安全感滿意率提高到92.33%,高出全國平均水平1.49個百分點。
2007年達到95.97%,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2.67個百分點。2017年,浙江省群眾安全感滿意率達到96.58%,連續14年位居全國前列。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個設區市和47個縣(市、區)因連續12年獲得平安市、平安縣(市、區)稱號,被授予“平安金鼎”。
三、“平安浙江”建設為“平安中國”戰略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思想資源和實踐基礎
習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間關於“平安浙江”建設的探索和實踐,為實現浙江百姓安居樂業、社會和諧穩定提供了重要保障,成為推動浙江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法寶,也為“平安中國”戰略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豐富的實踐素材。黨的十八大以來,作為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社會治理的重要思想的重點內容和戰略載體,習近平同志對“平安中國”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2013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工作指示中要求,把“平安中國”建設置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全局中來謀劃。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進一步對建設“平安中國”提出了具體要求。從一定意義上說,“平安浙江”是“平安中國”戰略在省域層面的先期探索和生動實踐,在方向目標、內涵要求、方法途徑上具有內在相通性。
1.從“平安浙江”到“平安中國”,始終貫穿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的根本要求。治理現代化首先要保證全面深化改革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正確方向不走樣、不變形,而治理現代化的目的是要保證政治上人民當家,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幸福安康,生活方式的科學、規範、便捷,以及低成本、高效率等人民對社會生活的需要,使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最大化最優化。實現這些治理目標,都離不開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在浙江工作期間,習近平同志多次強調,要“形成打造‘平安浙江’的領導合力”“把抓維護社會穩定、打造‘平安浙江’的工作成效,作為檢驗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重要標誌”。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要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善於把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優勢”“把政法綜治工作放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大局中來謀劃”。從“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國”建設的理論與實踐中可以發現,黨的領導是貫穿始終的政治紅線,是引領社會治理更好發揮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根本保證,構成了“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國”建設共同的鮮明特色和本質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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