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懸懲腐之劍,不容虎蠅藏身
我們要不斷強化“不能為”的制度建設、“不敢為”的懲戒警示和“不想為”的素質教育,努力把反腐倡廉的工作抓實做細。
——摘自“之江新語”《努力把“不能為、不敢為、不想為”的工作抓實做細》
寧波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洪嘉祥,台州市中級法院原院長丁鏵,杭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錢江新城建設指揮部原黨委書記王光榮,金華新興產業集聚區管委會原主任陳陸一……
翻開2014年浙江的“打虎”檔案,一件件地廳級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的相繼查處,向社會釋放出浙江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懲腐敗的強烈信號。
貪似火,無制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全面從嚴治黨,懲治這一手決不能放鬆。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既堅決查處領導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又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其實,早在2002年,剛到浙江工作不久的習近平就代表浙江省委明確提出,堅持有貪必反、有亂必治、有腐必懲,毫不放鬆地抓好查辦案件特別是查處大要案的工作。2007年,省紀委向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所作的工作報告,用一組數據充分印證了十一屆浙江省委重典治亂、強力反腐的堅強決心:5年來,全省各級紀檢機關共立案38499件,處分黨員幹部36284人,其中縣(處)級幹部737人、地(廳)級幹部36人,包括湖州市委原書記徐福寧,省交通廳原廳長趙詹奇等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
凡腐必反,除惡務盡。此後的歷屆浙江省委持續保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高壓態勢,做到零容忍的態度不變、猛藥去屙的決心不減、刮骨療毒的勇氣不洩、嚴厲懲處的尺度不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發現多少查處多少,決不“養虎為患”、“縱蠅為害”。每年的問卷調查結果都顯示,浙江省群眾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成效一直保持較高的認可度,去年更達到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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