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務壟斷收費依然存在
一定程度上拖延了
項目審批進度
經過全省上下一年多的共同努力,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是,在走訪調研中,我發現不少企業反映,各職能部門的審批時間大為縮短,但審批環節幾乎沒有減少,報批材料也未精簡,而且不少審批環節材料重複收取,耗時又費力。
而且中介服務壟斷收費、部門規章難以突破等問題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項目審批進度,加重了企業負擔,影響了企業投資積極性。
我覺得,法律法規滯後是導致企業投資項目審批難、審批貴的深層次原因。所以,可以在前一階段清理涉及行政審批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基礎上,重新疏理,對違背市場經濟規律的舊規章、老條款,該廢止的廢止,該修改的修改,通過立法程序削減行政審批事項,從根本上解決合法不合理問題。特別是對一些純粹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項目,只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可行不可行交由企業自主決策,簡政放權,激發經濟活力。
同時,放寬審批條件。破除以批代管的陳舊觀念,樹立輕審批、重監管、嚴處罰的新理念,適當放寬審批條件,對於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不要在審批環節“卡脖子”,而是要加大生產環節的監管力度,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而業務壟斷是目前存在的項目審批前置中介服務收費高、效率低、服務差的根本原因。要加快培育各類中介服務主體,引導社會資源開辦中介服務機構,逐步形成充分競爭的中介服務市場,通過市場機制優勝劣汰。要斬斷中介機構與行政單位之間的利益鏈,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管。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大力推進“簡政放權”,取消和下放了大批行政審批事項,給予基層和經濟活動主體更多自主權。然而要把簡政放權落到實處,後續監管必須跟上。
我覺得,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政府對於經濟活動的不必要干預,最大程度地釋放市場潛能,激發市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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