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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台灣地區“國族認同”剖析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11-22 18:01:18


 
  二、“台灣國族認同”的理論批判

  “台灣國族認同”在基礎、前提、基石和核心上都是站不住腳的。主張“台灣國族認同”的學者和政治人物運用偷換概念、張冠李戴、歷史重述等手法,誤用了民族國家理論,借助本不科學的“四大族群”劃分,變造了“台灣人”的概念,並篡改了台灣人民的民族精神和民主精神,因而不僅在立場上,而且在觀點上和邏輯上,都是完全錯誤的。

  (一)被誤用的民族國家理論

  “台灣國族認同”推崇民族國家理論的目的是為了借助“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命題,為其提供理論基礎。然而,主張“台灣國族認同”的學者和政治人物雖然沒有過多地篡改民族國家理論,但對民族國家理論產生了錯誤的理解,並由此導致了對民族國家理論的誤用。

  第一,“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經典命題並不適用於現代社會。“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經典命題在民族國家形成的初期或許可以成立,但在現代社會,這一命題已經不再具有現實基礎。民族的多少並不對民族國家的本質特征產生決定性的影響。如果說傳統意義上的民族國家尚需要民族的血緣、宗族和宗教關係加以維繫,那麼,現代民族國家的基礎是一國的領土、主權和憲法。在此意義上,“台灣國族認同”理論煞費苦心臆造的“台灣國族”是不必要的。

  第二,民族國家理論是一套“統一”理論,而不是“分裂”理論,其理論目的與“台灣國族認同”背道而馳。民族國家理論產生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結束西歐封建割據的局面,為各國世俗政權建立強而有力的中央集權服務。因此,“民族國家的首要的和基本的特征,在於它必須是獨立的和統一的”, 民族作為國家中人的要素,理應為國家的統一貢獻認同基礎。作為“統一”理論的民族國家理論,自然與“分裂”是相抵觸的。反觀“台灣國族認同”,該理論從立論立場、政治目的和論證脈絡都是主張“台獨建國”的,因而是一套“分裂”理論。從理論創立的原初目的而言,民族國家理論和“台灣國族認同”應當是格格不入的。

  第三,主權在民族國家的生成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沒有主權支撐的“台灣國族認同”無法套用民族國家理論。美國西班牙裔學者林茨指出:民族不具有組織性特征,僅僅擁有來自於民族成員的心理認同;國家可以將外在一致性(秩序)作為其存在的基礎,而民族則是一種“想象的共同體”的產物。如何使民族這一“想象的共同體”走向“有秩序”的國家,主權在其中起著紐帶的作用。可以說,沒有主權概念,民族和國家無法實現聯結。因此,民族國家理論的邏輯應當是“民族-主權-國家”,這一邏輯與民族國家的產生歷史也是相統一的。主權恰恰是台灣所不具備的要素,沒有主權支撐的“台灣國族認同”,無法使所謂“台灣國族”與“台灣國”產生聯結,因而也就無法套用民族國家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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