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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反擊西方人權外交的重要武器
http://www.CRNTT.com   2021-06-13 00:01:14


  中評社北京6月13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6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隨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並立即實施。 

  這是中國第一部針對西方國家人權外交制定的法律。此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明確規定任何國家或者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地區對等採取措施。這是中國在貿易領域針對西方國家的制裁採取的反制裁措施。 

  如果西方國家不是採用貿易制裁措施,而是在人權外交和民主等問題上對中國說三道四,惡意歪曲客觀事實,嚴重損害中國的國家形象,損害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中國該如何採取懲罰性措施呢? 

  人權外交或者民主外交是西方國家站在所謂民主人權道德制高點上,對中國實施制裁的常用手法。西方國家借口中國在人權保護或者在民主發展問題上存在問題,動輒對中國橫加指責。部分國家甚至以所謂中國侵犯人權為由,對中國實施制裁措施。最典型的例子是,西方國家炮製所謂新疆棉花事件,誣蔑中國新疆在棉花種植和采收過程中使用所謂大量廉價勞工,嚴重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侵犯人權,要求各國抵制中國新疆出口棉花及其製品。 

  由於西方國家在人權問題上不斷尋釁滋事,導致中國出口企業遭受重大損失。中國新疆地區企業已經在新疆喀什地區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相關國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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