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李莊案震驚律師界 北京律師抱團取暖
1、李莊有冤還是有罪 庭審刷新重慶審判紀錄
涉嫌偽證罪的律師李莊到底有冤還是有罪?法庭內外已成較量的戰場。12月14日,李莊被逮捕兩天後,北京《中國青年報》接重慶公安方面通稿,刊發了長達5000字的“黑律師”李莊如何“貪婪”、如何善做“偽證”等等的文章;重慶某網站則一下子湧現出了幾十篇對李莊帶有人身攻擊的評論;而中央電視台新聞1+1欄目邀請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的質疑之聲迅即淹沒在一片喧囂之中,何兵本人亦在網上遭遇大量文章攻擊。至此,李莊案變得撲朔迷離,罪與非罪,在法庭未判之前,媒體間出現激烈爭論。(北京《經濟觀察報》)
2009年12月30日,李莊案庭審從上午九點一直持續到次日凌晨一點半,一天之內,連續16個小時的公開審理再一次刷新重慶審判歷史紀錄。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兩個方面:一是龔剛模是否曾遭到警方刑訊逼供。法律界人士說,這可以直接通過鑒定龔剛模身上是否有傷情,以及龔剛模的親身出庭作證來質證;二是龔剛模是否曾被敲詐,即龔剛模是否擁有黑社會老大地位。觀察人士稱,李莊案庭審的激烈程度和其所受到的關注,已經遠遠超過了先前所有的涉黑案,在某種意義上,甚至超過案件審理本身。李莊現在仍然拒絕承認自己有罪,並強調“打黑不能毀在程序正義上。我願意用我的自由換取中國法治建設進步一小步”。(河南《今日早報》)
2、律師界面臨妖魔化 公信危機考驗律師群體
北京中同律師事務所律師楊礦生則用“律師界地震了”來形容李莊案的影響。事實上,如果不是《中國青年報》的一篇報道,這原本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很難引發公眾巨大的關注熱情。12月14日的《中國青年報》將重慶警方的通稿改頭換面之後刊出,在文章中,記者繪聲繪色地描寫了李莊如何收取200多萬費用和事成後兩三千萬保命費,許諾在北京召開“專家分析會”,並介紹了李莊多次成功“撈人”的經歷,一個只要錢不要法的“訟棍”形象活生生地呈現在公眾面前。(遼寧《時代周報》)
這篇報道引爆了公眾的熱情,近年來,在中國法治的緩慢進步中,律師群體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公眾事件中,但由於高昂的律師費,那些知名的大律師以及法學權威們更多地出現在巨富、貪官以及黑老大的辯護台上,雖然每一次都民憤頗大,卻始終無處可發,這一次《中國青年報》生動的報道,幾乎坐實了人們想象中的“黑律師”形象,對整個律師群體的攻訐鋪天蓋地而來。
同時,報道也引發了整個律師群體的反彈。北京律師界緊急行動起來,“抱團取暖”。張凱、黎雄兵等北京律師出面聯合全國各地20多位律師聯名發文,並通過各種途徑聲援李莊。“《中國青年報》的報道不僅僅是在醜化李莊,更是在污蔑整個律師群體。”張凱說,這樣的媒體審判是中國法治的極大倒退。(廣東《南風窗》)
具體到李莊案本身,根據警方透露的信息,李莊收取高額律師費,並打算用來組織專家論證、收買警察,為當事人洗脫罪名,這些雖然在此案中都還停留在李莊的許諾中,而未成為事實,但民眾完全有理由據此推測,如果沒有被曝光,這些設想是否會成為現實?在過往的諸多黑社會以及權貴大案中,這樣的辯護模式是否都被走通過?至於律師以及諸多法學教授們在媒體上一遍又一遍強調的程序正義,則沒有引起公眾的共鳴。從這一點來看,李莊案其實也讓人們更清楚地看到了律師執業中所必須面對的道德考驗。(北京和訊網)
3、輿論臧否明顯分化 中國律師執業尷尬凸顯
顯而易見的是,輿論關於李莊案的表述呈現出鮮明的特性:對李莊抱有同情的絕大部分都是法律人,而譴責李莊的群體裡,幾乎都是法律人之外的普通民眾。這一輿論分野在眾多法律人看來,是一場關乎“刑辯律師究竟是什麼人”和“刑辯律師究竟該如何發揮作用”的意見交鋒。在法律人士看來,律師的基本社會形象還是沒有脫離這樣一個怪圈:為“鄧玉嬌”辯護,律師就是“鄧玉嬌”,為“黑社會”辯護,律師就是“黑社會”。這從一個側面凸顯了中國律師在執業中的實際尷尬。(北京《民主與法制時報》)
在中國,律師仍然是一個尷尬的職業。這個職業需要有執業資格,一方面獲得執業資格有專業上的考試,另一方面還要通過標準怪七怪八的年審。律師在法庭上仍然是奇怪的,一方面審判未必是真正的當庭控辯,使得律師的作用實際上極為有限;而另一方面審判獨立性的缺乏,又使得律師可能成為重要的掮客,律師的人脈資源與社會背景極為重要,與法官、與能夠影響法官的人有多深厚的關係,對律師的經濟收益和社會收益都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陝西《華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