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理想、心理、生涯規劃等方面指導,更好適應高中學習生活,提高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
《意見》也提到,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嚴禁組織有償補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減少高中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加強考試數據分析,引導改進教學。
素質評價作為高招重要參考
《意見》還指出。語數外、政史地、理化生等科目合格性考試由省級統一命題、統一組織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將技術科目和理化生實驗操作納入省級統一考試。考試應安排在學期末,高一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科。
高校招生錄取考試科目則實行選考,考試內容為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由省級統一組織實施。高校招生改革方面,《意見》要求,進一步健全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逐步改變單純以考試成績評價錄取學生的傾向,把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意見》稱,高等學校要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學習基本需要,結合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生選考情況,不斷完善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解讀1
推動改革 破解“唯分數論”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