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七十年代後期,鄧小平複出之後提出了“現代化條件下人民戰爭”的概念;並認為有必要發展海軍,但海軍當時仍主要是配合陸軍作戰。這個時期的中國海軍規模不大,能力不強;早期預警、通信和火力系統都非常落後。其所扮演的角色也比較單一,作戰半徑和續航力方面也非常有限。因此,“近岸防禦”的成功與否嚴重依賴陸地上的情報和火力支持;當時的中國海軍甚至難以實現時間局部的短時近岸防禦任務。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海軍主要由掃雷艇、魚雷艇、炮艇和導彈艇組成;另外還擁有數艘蘇制輕型驅逐艦、護衛艦和R級常規動力潛艇。上世紀七十年代早期,中國裝備了幾艘“旅大”級導彈驅逐艦和“江湖”級導彈護衛艦。這一時期,中國還開始部署“漢”級核潛艇。由於它們噸位更大,擁有更好的續航力;所以遠程作戰能力有了大幅的提升,這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中國海軍的地位。但因為缺乏有效的防空和反潛作戰能力,水面艦艇的作戰半徑和速度受到了限制。之後幾年,有幾艘軍艦安裝了防空導彈發射系統,配備了與精致升級,安裝了更好的偵查和火控雷達、電子戰設備。
從上世紀七十年代後期開始,“近岸防禦”戰略逐漸被“近海積極防禦”所取代。與“近岸防禦”相比,“近海積極防禦”戰略覆蓋了更廣闊的海域,也需要更強大的海軍。在這樣的戰略裡,海軍被視為“戰略兵種”;這意味著它可以獨立作戰,而且作戰範圍也更加廣闊。當時,對近海的解讀是包括第一島鏈、黃海、東海和南海,以及第一島鏈內外的沿。
近海防禦的主要目標是收複台灣,保護中國的海洋資源;在戰時確保重要的海上交通線,以及震懾和防護外國對中國海域的入侵。此外,它還肩負著戰略核威懾職能。1996年台海危機以後,中國海軍高層把重點放在了如何實現對局部海域的臨時控制,並實現跨海和登陸作戰。為此,海軍提出了“封鎖與孤立”、“聯合打擊”等作戰方式。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期,中國海軍服役了“旅滬”級和“旅海”級導彈驅逐艦,以及“江衛”級導彈護衛艦。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期開始,海軍就開始部署了少量的“明”級常規動力潛艇;而“夏”級核潛艇則構成了中國的水下戰略核威懾力量。
上世紀九十年代後期以來,中國海軍開始了新一輪的現代化。例如,中國購買了四艘“現代”級導彈驅逐艦。到2008年,海軍服役了兩艘“旅洋Ⅰ”型和兩艘“旅洋Ⅱ”型導彈驅逐艦,並建造了兩艘“旅洲”級導彈驅逐艦;此外,還服役了兩艘“江凱”級導彈護衛艦、四艘“江凱”級的改進型號。同時,海軍又從俄羅斯購買了八艘“基洛”級潛艇;加上此前購買的四艘早期型“基洛”級,總數達到了12艘。海軍還至少部署了10艘國產的“宋”級潛艇,完成了一艘“元”級潛艇的製造。到2008年,中國又建造了三艘“元”級潛艇;最後,還建造了兩艘“商”級和兩艘“晉”級核動力潛艇。同時,還在不斷建造後續型號。這些裝備填補了海軍在情報偵察、打擊距離和致命打擊,及自我保護上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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