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無法從國際上獲得技術較大的技術支援,自行研發就成了中國發展機載有源相控陣雷達的唯一道路。但在此過程中,中國卻不得不面對諸多技術局限。眾所周知,機載相控陣雷達實質上是綜合化的作戰系統。雷達的相關參數,火控電腦中作戰程序的書寫,都需要與其未來可能匹配的各型武器兼容。但問題在於,在中國開始研發該型雷達的本世紀初,中國獨立研發的主動雷達中距空空導彈、近距格鬥導彈、遠程空地導彈等主力彈藥的技術性能均為最終確定,由此為雷達的研發製造了很多不確定因素。而這僅僅是諸多限制中國自行研發機載有源相控陣雷達關鍵因素中的一個。但得益於自身技術的發展,以及之前因裝備受制於人而受到的諸多教訓,中國最終選擇自行研發該型雷達。而從殲-20已經裝備該型雷達的事實來看,中國的選擇是正確的。
3、早期還是晚期?
儘管按照現在掌握的資料來看,中國在研發殲-20戰機初期,已經決定為其裝備最先進的有源相控陣雷達,但較之俄羅斯更加有限的雷達技術積累,使中國不得不考慮是在殲-20的早期型號還是晚期型號上裝備此類雷達。按照中國一貫穩妥踏實的裝備發展風格,在殲-20的晚期型號上裝備此類雷達是較為可行的做法。但因世界範圍內研發第五代戰機面臨瓶頸而日益興起的第四代戰機高端改裝為中國帶來了契機。受制於第五代戰機過高的技術水平,以美國為首的西方航空研發大國選擇了在第五代戰機尚未完全研發成功之前,以部分已經基本成熟的技術對第四代戰機進行升級。因此,面對這一全新發展趨勢,中國必須對自身的第四代戰機進行大規模技術升級,借以因對此類裝備在世界範圍內的二次發展。而這對殲-20來說,無疑是個好消息。
作為第四代戰機高端升級的重要組成部分,裝備有源相控陣雷達成了必須的措施。因此,對於中國這種雷達技術儲備相對薄弱的國家而言,就在客觀上多了一種高端的雷達實驗平台。使全新的有源相控陣雷達獲得在各種環境中的使用經驗。更重要的是,在世界主要航空國家中,機載有源相控陣雷達並非與第五代戰機一起誕生,其出現與初期發展階段均在第四代戰機上完成。因此,中國在以殲-10B為代表的國產第四代戰機上應用此類裝備,無疑填補了之前的發展空白,使自身的發展歷程更加完整,技術更加可靠。而這些也就成為中國選擇在尚未正式列裝部隊之前,即為殲-20裝備有源相控陣雷達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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