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6日電/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5號在日內瓦發布關於中美輪胎貿易糾紛案的裁決結果,判定美國對中國輸美輪胎徵收懲罰性關稅符合世貿規則。中國駐世貿組織代表團當天發表聲明,對這一裁決結果表示遺憾,認為美國這一舉措扭曲國際貿易,意在轉嫁國內政治壓力。
據國際在線報道,中國輪胎特保案被視作奧巴馬時代中美貿易摩擦第一案。2009年初,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起訴中國在此前幾年對美國市場進行輪胎傾銷,造成美國相關產業倒閉和工人失業,當年6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建議,對中國出口到美國的乘用車與輕型卡車輪胎連續3年分別加征55%、45%和35%的從價特別關稅,9月,該提案獲美國總統奧巴馬批准。最終的懲罰性關稅稅率為第一年35%,第二年30%,第三年25%。
對於美國不顧中方反對,執意採取單方面特保措施的做法,中國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上訴。2010年12月,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公布了專家組報告,認為美國做法與世貿規則沒有衝突。對於這一結論,中方表示不滿,並於今年6月向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提出上訴,要求對專家組報告進行審議。9月5日,上訴機構公布了一份123頁的裁決報告,核心內容依然是支持了專家組的結論,認為美國對中國輸美輪胎採取的特別保護措施符合世貿規則,認為中國輪胎確實對美國相關產業造成了損害。世貿組織上訴機構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裁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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