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鬥教授認為,相比之下,其實自上而下的規範並不如自下而上的監督更有效。比如應當允許公民進行財政公議訴訟,也就是如果有人發現了超標三公消費的情況,只要有證據,任何人都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最終追回了一些資金,還可以拿出一部分來獎勵提起訴訟的公民。胡星鬥教授說:
我們過去有無數自上而下的規定、文件、講話等等,但是效果並不好,而且濫用公款的現象反而愈演愈烈。可見,光是自上而下的規定是不起效果的,關鍵還是民眾的監督,以及陽光行政和陽光財政,這才是治本之策。
據悉,該條例公開徵求意見截至日期為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