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依憲治國的四中全會剛剛結束,黨媒便迫不及待對“依憲執政”尾隨消毒。對全會精神的宣傳,本應充分闡釋“依憲執政”是什麼、應如何,結果卻變成“依憲執政”不是什麼、不許如何。這詭異情景,折射了不同力量對依法治國定義權的爭奪。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四中全會決定中的這句話,將依憲治國和依憲執政作為依法治國的核心命題。依法治國,必須解決法治還是人治問題,必須釐清黨與國家的關系。憲法實施,憲法監督,違憲審查,都是依憲治國題中應有之義。
對“依憲”,體制內外原有共識,那就是“制約權力,保障權利”(人民日報,2012.5.14),這也是對憲政的一般定義。然而全會後批憲政的輿論,表現出宣傳機器對權力制約的恐懼。這些文章高調重申黨對法治的領導,鼓勵國家權力積極作為;認為“憲政”是敵對勢力顛覆中國的政治盤算;提出“憲政”一詞有特定色彩,中共不能使用。
“憲政”在中共詞典中原是正面詞語。抗日戰爭時期,毛澤東曾提出“新民主主義的憲政”。2008年,人大委員長吳邦國還將“人權入憲”稱為“我國憲政史上又一重要裡程碑”(人民日報,2008.3.22)。
十八大以前的中共最高領導人,態度審慎,不輕言“憲政”,但尚容忍社會使用這一概念。“憲政”和當今中共使用的“市場經濟”、“法治”、“人權”等概念,均來自西方。十八大前,“憲政”是可以公開討論的學術課題,正面語義的“憲政”在媒體常見,這使執政者就此議題存有探討協商的空間。
到了2013年,“憲政”、“公民社會”卻被打入另册。2014年四中全會後,新一輪批判高潮又起。憲政批判受到幾位中共黨內學者抵制。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說:憲政不是洪水猛獸(中青網,2014.10.24)。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原會長高尚全說:憲政非資本主義獨有(新浪網,2014.11.15)。但這些聲音,被官方批憲政的強大聲浪吞沒。
黨語沉浮
在此語境下,中國大陸政治話語發生諸多演變。2014年,中國大陸若幹政治關鍵詞,在黨媒體上徹底轉為負面語,遭到批判,包括上屆總理溫家寶曾正面強調的“司法獨立”。同時,當政者自己的話語也在重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