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為民所賦”:這是習近平就任總書記之前說的話。2014年,對習個人的宣傳空前強勁。他在地方和中央任職時的許多“語錄”都在媒體熱傳,偏偏這一句被冷落。2014年全年,人民日報只有4篇文章使用此語。
上述“黨語”所受冷遇,可與憲政批判相聯系。上述4句,涉及權力的合法性來源、權力的制約,恰是“依憲執政”的支柱。然而輿論管制者對此避之唯恐不及。四中全會號召法治,會後的宣傳卻言多戒律,一只眼看著“法”,一只眼望著“黨”,甚至望著強人。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房寧公開提出:“不能把法治神聖化,把人治妖魔化”(人民網,2014.12.6)。
四中全會決定色彩駁雜,“政治體制改革”未寫入,一些深紅詞語也未寫入(如“專政”和“四項基本原則”),強調黨權的保守表述和推進制度變革的開放性表述並存。筆者從中選擇了8個句段,比較在四中全會後兩個月的傳播實況:
A,“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
B,“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C,“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D,“探索實行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審判權、檢察權相分離”。
E,“必須以規範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
F,(黨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
G,“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
H,“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檢索結果,人民日報的頻率高低排序為:BFACHDGE,慧科的排序為:ABCHFDGE。兩個數據庫的相同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均居高(人民日報第一,慧科搜索第二);“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和“必須以規範和約束公權力為重點”同為倒數第一和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