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6日電/“小小村主任,貪腐過億元。”這是《經濟參考報》記者近日在陝西西安發現的一個基層“巨貪”案例。近年來,在紀檢和檢察院等反腐部門查處的違法違紀案件中,地方涉及村官腐敗的案件呈逐年上漲趨勢,涉案金額屢創新高,且腐敗花樣不一,折射出懲防基層“蠅貪”治理之迫。
村幹部貪腐過億兩委會“淪陷”
東灘社區是西安市南郊一處城中村社區,由原東灘村村委會改制而來。2014年底,社區主任於凡因為巨額貪腐被西安市雁塔區紀委立案調查。這一案件始於2011年東灘村的改制。當時,東灘村被納入城中村改造範疇。為保障失地農民權益,按政策村裡留有130畝生活依托地,村委會可主導開發,利益由村民共享。
自30多歲在換屆選舉中當選村主任後,近10年經營,於凡把持了東灘社區的大小事務。土地開發,首先要選擇開發商。於凡以土地開發權為籌碼,向開發商提出“進貢”要求,誰同意就給誰。
在紀檢機關的調查中,於凡這樣交代:“村裡的生活依托地不需要招拍掛,開發商可以省去很大一筆買地資金。當時西安樓市一路看漲,很多企業都盯著這塊地,在這兒蓋樓,只需給村民補償一部分房子,剩餘部分轉手就能賺一個億。”
“開發商在這塊地上獲利更大,我要點好處費是應該的。”於凡說,土地所蘊含的巨額利益,讓他覺得有了與開發商討價還價的資本。在與多家開發商洽談後,於凡向一家開發商索要到5000萬元巨額好處費。
在同開發商簽訂合同時,於凡再次提出,必須將價值數千萬元的部分工程交給自己承攬,且費用遠高於市場價格。之後,他再將工程轉包出去,攫取巨額利潤,涉案金額累計高達1.2億元。
雁塔區監察局工作人員說,這起案件涉案人員級別低,一次性索賄金額卻如此之高,令紀委辦案人員大為震驚。今年3月,經雁塔區紀委研究決定,於凡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為了減少阻力,於凡還曾慫恿開發商通過贈送幹股、幫助償還借款、直接給付現金等方式,賄賂社區黨委書記及兩委會全體幹部,讓他們和自己成為“一條繩子上的螞蚱”,村兩委會8名幹部集體“淪陷”,被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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