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馬英九上任以來,台灣當局在“外交休兵”策略的指導下,在參與國際組織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訴求,如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提高“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會議”(APEC)與會代表的位階以及參與一些聯合國專門機構(尤其是一些與台灣民生相關的低政治性的專門機構)。繼台灣2009年作為觀察員參與WHA之後,馬英九當局重點訴求台灣參與“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同時謀求擴展台灣在其他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全球性功能團體、學術團體與互助組織等的積極參與並發揮作用。
四年來,馬英九當局經過多方努力,特別是通過與大陸積極溝通和協商,連續三年以觀察員身份參與WHA,連續四年派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參加APEC。台灣新近加入或參與其活動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共有7個,其中,台灣為正式會員加入的政府間國際組織3個,以觀察員身份參與的政府間國際組織3個,以仲會員身份參與的政府間國際組織1個。
此外,台灣即將正式加入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有2個,其一為“南太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台灣於2009年參與簽署其成立公約,並將成為會員;其二為“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台灣於2011年參與其籌設大會,並將於2013年1月1日成為會員。
馬英九當局將國際組織參與策略從直接“參與聯合國”調整為“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及活動”;在參與國際組織問題上,強調以“實質參與”為最高目的,“名稱、方式都可以彈性處理”,台灣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方式務必做到讓國際社會認同與支持,且大陸不反對。這些均表明,較之李、扁時期,馬英九當局的“活路外交”政策更加務實、靈活。馬英九執政四年,台灣在訴求參與國際組織及其活動上呈現出如下變化及特點:
第一,在“參與”名稱上,不再像李、扁時期使用“中華民國”、“台灣共和國”或“台灣”等標示“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名稱;而是訴求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及其活動。台灣當局高層多次指出,使用正式“國名”的難度很高,“中華台北”是最大公約數,島內民調也顯示多數台灣民眾能夠接受以“中華台北”的名義參與國際組織。
第二,在“參與”身份上,放棄過去直接爭取獲得“會員國”資格的方式,改采迂回戰術,先力求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的“觀察員”,俟機成為正式會員。
第三,在“參與”方式上,在馬英九看來,以往的“加入”和“重返”方式不符合“外交休兵”的策略需要,而“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既內在地包括“加入”和“重返”的意義,也可指聯合國專門機構中的觀察員地位和在聯合國專門機構內的活動,這種提法所具有的模糊性可以為台灣擴大國際參與提供較大的靈活性。
第四,在“參與”目標上,暫時放棄“參與”聯合國,先謀求“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且選擇一些政治敏感性較低、與台灣民生密切相關,在程式上有一定可行性的專門機構作為“務實爭取”的目標。
總體來說,在台灣國際參與問題上,馬英九當局選擇了一種溫和而非衝撞的方式,追求參與國際組織的實質意義,而非塑造政治象徵,這是其和李、扁時期的最大不同。馬英九當局不再提出“重返”或“加入”聯合國案,而改以“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為運作主軸,將目標鎖定在“實質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並且彈性處理“參與”名稱,是更務實、更符合國際社會期待的方式。⑦
“活路外交”政策實踐之評析
在對馬英九實施“活路外交”政策四年來的成就進行梳理、總結、概括的基礎上,我們該對實施四年來的“活路外交”政策作如何評價呢?這是一個在兩岸關係發展到新的歷史起點所必須回答的問題。客觀而言,台灣當局四年來的“活路外交”實踐既取得了積極的成效,也存在著諸多局限。
(一)馬英九當局“活路外交”政策實踐的積極功效
馬英九當局的“活路外交”政策實施四年以來,所取得的正面積極功效可謂有目共睹,大致可以概括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有限地擺脫了李、扁時期台灣當局的“外交”困境。一方面,擴大了台灣的國際參與。一定意義上說,台灣“國際空間”問題是馬英九確保其執政合法性和維護台灣安全的政治砝碼,是兩岸政治經濟博弈在國際戰場上的延展。馬英九當局通過實施“活路外交”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危及歷屆台灣當局政權合法性的“外交”困境,確保了台灣雙邊和多元的國際參與,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台灣“邦交國”逐年減少和難以參加若干國際組織的問題,從而維護了台灣所謂的“國際尊嚴”。另一方面,大大減輕了台灣當局及民眾的經濟負擔。自1993年推動“參與聯合國案”以來,李、扁當局不僅每年耗費鉅資唆使極少數“邦交國”替其在聯大提案,更花費龐大物力、財力、人力於每年9月聯大開議之際,在島內外推動各類大型的“入聯”宣傳與造勢活動。這種“入聯”活動常常被那些小型的“邦交國”訛詐,從而付出了巨額的外交資源。馬英九上台後,停止了自1993年以來年年進行的聯合國推案,在有效執行“外交”預算方面,特別強調要停止“金援外交”,把節省下來的“金元”作為搞好台灣內部經濟建設及改善民生的財政資源,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台灣當局及民眾的經濟負擔。
二是為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創造了較好的外部環境。馬英九當局的“活路外交”在某種程度上減少了兩岸在處理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問題上的對抗,對兩岸減少猜忌、消除敵意、建立互信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⑧這在根本上有利於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首先,馬英九當局倡議台灣“有意義地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這一參與策略服從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局,是兩岸關係高於其對外關係的體現。馬英九當局高度重視改善兩岸關係之於台灣拓展對外關係的重要意義,將台灣“國際空間”的拓展與兩岸關係改善相連接,一再宣稱兩岸關係的改善有益國際關係的拓展,國際關係的拓展又將增強台灣深化兩岸關係的意願和信心,有助於形成良性迴圈。其次,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兩岸實現“外交休兵”,即在國際上不搞對抗,不互挖“牆角”,台灣方面不再一味地以“金援外交”去爭取新的“邦交國”,大陸方面也不再主動地與台灣“邦交國”謀求建交,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兩岸在國際事務上的碰撞。第三,馬英九的“活路外交”一定程度上有助於大陸節省下為遏制“台獨”而投入的外交資源,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來說,這是有利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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