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面朝官,這是遼朝官制的主要機構,在北面朝官中又分為南北兩個不同的部門,如北樞密院管兵部,南樞密院管吏部。這和總的南北面官制很容易混淆,應該分清。在北面朝官中,南北樞密院是遼國的最高行政機構,分別掌管軍政和民政,也通稱為北衙和南衙。北面朝官中還有北南樞密院中丞司,掌管糾察檢舉百官。北南宰相府也參與軍國大事,類似於漢族官制中的參知政事。另外,還有大惕隱司,掌管皇族的政教事務。設置夷離畢院,掌管斷案、刑獄。敵烈麻都司掌管禮儀。最後在百官之上還設置了一個沒有實際職務的大於越府,只是一個榮譽稱號,和漢族太師的稱號差不多。但一般人很難得到大於越的稱號,整個遼朝也只有三個人得到過。
北面禦帳官,它也有許多下屬機構。例如侍衛司,負責禦帳的護衛。北南護衛府,負責北南兩個樞密院的護衛工作。
北面皇族帳官,阿保機的後裔、阿保機伯父的後裔、阿保機叔父的後裔、阿保機兄弟們的後裔共四個系統的皇族,分別設立有職權的營帳,叫做四帳皇族,地位很高。北面皇族帳官也有分支機構,大內惕隱司就專門掌管四帳的政教事務。
北面諸帳官,這是為阿保機部落之外,即皇族之外的其他有地位的部族設立的機構,如遙輦氏,渤海王族等,一方面是表示恩寵,另一方面也是為了有效地控制。北面宮官,主要掌管宮廷一些日常事務。
和北面官相對應的就是南面官,在遼太宗得到十六州之後,進一步完善了漢族的官制,仿效唐朝的官制,設立三省六部等一整套治理機構。以此來招徠漢族人,管理漢族人的事務。南面官主要由漢人來擔任,契丹人也有在南面官中任職的,他們被稱為漢官,也穿漢服。南面官由於辦公的營帳在遼國王大帳的南面,所以稱為南面官。
南面官中的分支機構有:漢人樞密院,阿保機的時候叫“漢兒司”,其他有中書省、尚書省、門下省、禦史台、翰林院等。
在地方官制當中,遼朝也是兩套制度並存,就是部族制和州縣制,契丹人和其他游牧民族用部族制,而漢人和渤海人則使用唐朝時用的州縣制。在耶律倍投奔後唐之後,遼太宗又趁機整頓了東丹也就是原來渤海國的行政制度。先讓耶律倍的妃子主持東丹政務,然後採取措施加強了對東丹的控制。東丹國在原先並不是遼中央政權直接管轄的地區,東丹是個親王的封國,東丹王對於本地的事務可以全權管理。他可以自己建立年號和國號,而且有權直接和外國交往。對於宰相以下的官員可以自己任免。在耶律倍走後,遼太宗就在東丹國設立了中台省,派遣官吏到那裡參與政務管理,從而加強了對東丹的控制。
遼太宗治理遼國的過程也是他學習漢族文化,總結漢族治國經驗兵運用於實際的過程。原來遼太宗就很重視農業的發展,不但支持漢族人在漢族地區發展農業,在草原地區適合發展農業的地方,他也讓人開墾土地,發展生產。為保護農業生產,防止沒有重農習慣的契丹族人有意無意的破壞,遼太宗下令禁止隨從們隨意踐踏莊稼,行軍時也命令部隊繞開農田。農業的發達對遼國多種經濟的發展起了較大的促進作用,也增強了遼的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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