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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溥儀說,他“一年到頭都在做衣服,做了些什麼,我也不知道,反正總是穿新的”。 |
宮闈事秘,皇帝的私生活,外間了解者不多,因此,有種種離奇的傳說。但可斷言者,清朝如穆宗不免荒嬉外,其他皇帝絕無如前朝任性而行、近於荒淫的惡德,即如穆宗的荒嬉,亦不過微行一事,較之明熹宗毫無心肝、根本連皇帝的責任是什麼都不知道,還算高明多多。
皇帝的生活,照衣食住行的區分,我介紹溥儀自述的情況;這是最可靠的第一手資料——當然,他的衣食住行跟他的祖先已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了。
為皇帝管理衣著的太監,名為“四執事”,四者:冠、袍、帶、履。貯放上用冠袍帶履,名為“四執事庫”,實即乾清宮東廊的端凝殿,取“端冕凝旒”之義。
據溥儀說,他“一年到頭都在做衣服,做了些什麼,我也不知道,反正總是穿新的”。又引用一份資料,統計出某年十月份中,做了皮襖十一件、皮袍褂六件、皮緊身二件、棉衣褲和緊身三十件。照此看來,棉衣褲和緊身,每天都可以穿新。又說:“單單一項平常穿的袍褂,一年要照單子更換二十八種,從正月十九青白嵌皮袍褂,換到十一月初一的貂皮褂。”
按:二十八種袍褂,載明會典,固然不錯,但亦並非一成不變、到時候非換不可。溥儀為衝人,身不由己;內務府及內監,唯有靡費,始能中飽,故有如此大量制備衣服的情形。在此以前,殊不盡然,宣宗尤為節儉。
上用的衣料,不必外求,在洪楊以前,江寧、蘇州、杭州三織造衙門負責制辦上用四季衣料;其他如皮統子則由邊疆西北各省進貢。所需購自市上者,不過“貼邊、兜布、子母扣和線這些小零碎”。但據溥儀記載,光是制作前述的皮棉衣服,這些“小零碎”就開支了銀元兩千一百餘。
在穿的方面,我必須指出一個錯誤的流行觀念:如電視連續劇上所表現的,皇帝一出場必是龍袍在身,或者明黃袍褂,事實上大謬不然。除了儀典所定,必須照制或服禦以外,皇帝便殿燕居,乃至接見大臣,亦著便服;不過那時的便服,即是現在的中式禮服,包括長袍與現在稱為馬褂的“臥龍袋”,以及瓜皮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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