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林世良可不是一般人物,而是個有很硬背景和後台的特殊人物。他的後台就是蔣介石的大舅子、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孔祥熙,以及孔夫人宋靄齡。這位孔夫人是當時“第一夫人”宋美齡的大姐,嗜財如命,搜刮錢財不擇手段。而做走私生意在當時是撈錢的一條捷徑,孔夫人和她的大公子孔令侃豈肯放過。林世良早先當過孔祥熙家的管家,後來又替孔祥熙家族做走私生意,西藥、五金、卡車、建材,以至鴉片、嗎啡等毒品都拼命走私,毫無顧忌。他成了孔家斂財的一個得力幫手,是具體操辦者之一。更重要的是,法辦了林世良,今後還有誰替孔、宋賣命?再說,萬一林世良在臨死前將走私內幕和盤托出,孔、宋豈不要大丟面子。權衡再三,孔、宋二人決定“運動”法院從輕判處林世良無期徒刑。只要留住了一條性命,過幾年不就出來了嗎?
法院當然不敢得罪孔“國舅”和宋“皇姐”。按照孔、宋的要求,將案件呈報到了侍從室,待蔣介石“核准”後即行辦理。
侍從室裡的“智囊”們看到案件報告後,進行了議論。孔“國舅”和宋“皇姐”的面子固然要考慮,但“領袖”在國人心目中的“形象”更為重要。權衡結果,陳布雷、於達、唐縱等人在呈批件上擬了個“判處死刑”的意見。蔣介石躊躇再三,最後下決心寧肯開罪“國舅”和“皇姐”,也不願動搖自己統治的根基,於是同意了侍從室的簽呈,下令將林世良槍決。
林世良案件又一次證明,侍從室的權力確實大得驚人。不要說區區法院,即使貴為皇親國戚,也不得不向它低頭俯首,甘拜下風。
侍從室不僅干預司法,甚至連“郵檢”這樣的事也要過問。
1943年下半年,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已進入反攻階段。11月22日,中、美、英三國首腦蔣介石、羅斯福、丘吉爾在埃及舉行了具有歷史意義的開羅會議,會後發表了《開羅宣言》。蔣介石是18日秘密離開重慶赴開羅的。對蔣忠心耿耿的陳布雷為了蔣的安全,特地給郵政局下達了嚴格實行“郵檢”的指示,要求對蔣的行蹤不得有絲毫洩露。
真是上管天文地理,下管雞毛蒜皮,凡是與蔣介石有關的事,侍從室都要過問。其範圍之寬,可說無所不包。
家醜不可外揚,疏不間親,這些都是中國的古訓。但侍從室對於蔣介石,卻是例外。侍從室人員天天隨侍左右,耳聞目睹,對蔣介石的家務事知道得很多,蔣即使想瞞也瞞不住。因此,蔣介石有時也就一些棘手的家族之間的事情,徵詢侍從室高級幕僚的意見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