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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筆杆子”陳伯達:我的一生是個悲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6 15:08:57


 
  毛澤東本人又是怎樣看待這位跟隨自己31年的“筆杆子”呢? 1971年3月,毛澤東指出:“陳伯達早期就是一個國民黨反共分子。混入黨內以後,又在一九三一年被捕叛變,成了特務,一貫跟隨王明、劉少奇反共。他的根本問題在此。所以他反黨亂軍,挑動武鬥,挑動軍委辦事組幹部及華北軍區幹部,都是由此而來……”

  不過,雖然陳伯達在1970年10月18日就已被拘押(後來,他的刑期就從這一天算起),被判處18年徒刑,刑滿之日為1988年10月17日。18年刑期一天不多、一天不少——可直到1976年9月,陳伯達才被正式逮捕,並於1980年11月20日與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等一起站在被告席上公開審判。

  吊詭的是,在起草起訴書時,經中共中央、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兩案”領導小組決定,對陳伯達在廬山的一系列活動不提出起訴,實事求是地遵照法律原則,只追究陳伯達觸及法律的事實。這就意味著,當初導致陳伯達從政治局常委淪為“階下囚”的“滔天大罪”,竟然不足以為罪。歷史和陳伯達開了一個玩笑。

  下面的這個細節或許可以作為注腳。1977年7月21日,鄧小平在中共十屆三中全會上做講話《完整地準確地理解毛澤東思想》,裡面提到一句,“林彪、‘四人幫’,特別是所謂理論家陳伯達、張春橋,歪曲、篡改毛澤東思想……”後來,該講話稿收入1983年7月出版的《鄧小平文選(1975—1982)》(再版時改名為《鄧小平文選》第二卷——筆者注),即删除了“陳伯達”三個字。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召開, 作為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最為重要的一次會議,此次會議通過了著名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文中提到“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其中涉及“中央文革小組”時如此表述:“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等人主要利用所謂‘中央文革小組’的名義,乘機煽動‘打倒一切、全面內戰’。”對曾任“中央文革小組組長”的陳伯達只字未提。

  但這並不意味著陳伯達是無辜的。陳伯達素以“小小老百姓”自謙,然而他在掌握生殺予奪大權之時,幹下了不少壞事。批鬥劉少奇、陸定一等黨和國家領導人,一手製造出“冀東冤案”……鑒於此,1981年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8條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罪;第92條陰謀顛覆政府罪;第102條反革命宣傳煽動罪;第138條誣告陷害罪,判處陳伯達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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