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從當時文獻的記載中可知,宴會所用的食品,以野豬、鹿等獸肉為主。比如《滿文老檔》中記載天聰六年(1632)“元旦”大政殿筵宴的規模是:每旗各設席10桌,用鵝5只,八旗共設80桌,鵝40只,加上總兵官以上的高級官員另設20桌、鵝20只,總共100桌。每桌備燒酒一大壇,共100壇。這還不包括皇帝、王公和蒙古貴族宴桌的數目在內。另一件檔案中記載,崇德四年(1639)“元旦”大宴用了母野豬8頭、鹿22只、麅子70只、酸奶燒酒20瓶,平常酒 80瓶,茶24桶,算起來也是100只獸、100瓶酒。
清代宮廷節令禮儀與民俗學的關係至為密切。滿族民俗對清代宮廷節令文化有著深刻影響。不同的是,進入宮廷的滿族民俗禮儀被穿上精致的外衣,賦予濃厚的貴族色彩。
滿族民間隆重的春節習俗
滿族民間極重視春節,在臘月裡即開始操辦,用黏高粱米蒸年糕、烙黏火燒。用一根木杆,以年糕的黏性,將幾個紙條粘在脊檀上。然後把年糕擺在祖宗板前,燒達子香,全家磕頭後圍坐在大鍋蓋的周圍吃年糕,以示追憶祖輩。
臘月十五之後,選一日宰殺年豬,以此豬祭祀祖先和已故親人。年豬不許有雜毛,宰殺之前先用酒灌豬的耳朵,耳朵抖動了,意為祖先已領受了;如豬耳朵未動,全家人需跪地禱告,直到豬耳朵動了才開始宰殺。殺豬時用左手,豬殺死後剁成八大塊,擺在祖宗牌位之前,再燒達子香,全家磕頭。
吃頭一頓肉時,全家人要圍坐鍋蓋前食用。臘月三十這天,家家還要竪起五六米高的索倫杆子,杆頂上安一方形的錫鬥,鬥裡盛放豬的五臟,供烏鴉、喜鵲食用。臘月三十晚上要點燃索倫杆上的燈籠,一直點到正月十五,徹夜不熄。此外,三十晚上家家戶戶都要吃餃子,以求吉利。
清代歷法是以我國農歷計算的,那個時候的“元旦”就是現在的“春節”。“元旦”前一夜,就是除夕。受滿族民俗和中華傳統文化影響,每年進入臘月,皇宮上下就紛紛忙碌起來,充滿節日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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