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機的發明
洗衣機是利用電能產生機械作用來洗滌衣物的清潔電器。家用洗衣機主要由箱體、洗滌脫水桶、傳動和控制系統等組成,有的還裝有加熱裝置。
“洗衣機的發明”之所以也能位列“影響女性十大事件”之一,完全是因為它代表著“將婦女從繁重家務勞動中解放出的先進工具”,在女人未走向社會之前,家庭勞作占據了女人一生大部分光陰,即便在當下,洗衣機、洗碗機、熱水器等如若不存在,承擔家務的女人或男人,都將痛苦萬分,家務勞動對於許多人而言,它並不充滿樂趣,手搓、棒擊、衝刷、甩打……這些不斷重複的簡單的體力勞動,日久天長,讓人心生煩悶。俗話說“齊家、治國、平天下”,沒有一應家用電器,走出家門無疑難上加難。
1858年,一個叫漢密爾頓-史密斯的美國人在匹茨堡制成了世界上第一台洗衣機。該洗衣機的主件是一只圓桶,桶內裝有一根帶有槳狀葉子的直軸。軸是通過搖動和它相連的曲柄轉動的。但這台洗衣機使用費力,且損傷衣服,因而沒被廣泛使用,次年在德國出現了一種用搗衣杵作為攪拌器的洗衣機,當搗衣杵上下運動時,裝有彈簧的木釘便連續作用於衣服。19世紀末期的洗衣機已發展到一只用手柄轉動的八角形洗衣缸,洗衣時缸內放入熱肥皂水,衣服洗淨後,由軋液裝置把衣服擠幹。1874年,美國人比爾-布萊克斯發明了木制手搖洗衣機。布萊克斯的洗衣機構造極為簡單,是在木筒裡裝上6塊葉片,用手柄和齒輪傳動,使衣服在筒內翻轉,從而達到“淨衣”的目的。1880年,美國又出現了蒸氣洗衣機,之後,水力洗衣機、內燃機洗衣機也相繼出現。1910年,美國的費希爾在芝加哥試制成功世界上第一台電動洗衣機。電動洗衣機的問世,標誌著人類家務勞動自動化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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