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戴安全套不算強姦”而雷倒過不少人的貴州畢節“女教師被強姦案”,又出雷語驚人。因為未經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公安部實施了八年的“五條禁令”竟然是違法的。且不說每個部門、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的內部規定和紀律約束,僅從法律的角度講,公安部作為國務院所屬的部委,有權發布的規範性命令、指示和規章,這些都屬於法律的範疇。
不過,話說回來,甘於從法律角度挑戰上級的禁令,這位郭政委至少在表面上所要求程序正義的說法似乎令人刮目相看,但這起強姦案鬧出這麼大的動靜,現在看來,恰恰是在程序上出現了問題。聲稱“戴安全套不算強姦”的鐘顯聰是派出所副指導員,當天在酒桌上喝酒的就有他,嚴格說來他對案件應該回避,如果按照要求回避了,也就不會出現“戴安全套不算強姦”的雷語了。
看得出來,那個惹禍的派出所副教導員雷語出口,有水平方面的原因,更大的問題則是原則上的。在一張酒桌上喝酒的酒友,做了這種醜事,都覺著不光彩,面對報案者想息事寧人,一時口誤說出了雷語。而身為公安局的政委,面對媒體的記者,說出“這五條禁令從嚴格上來說是違法的”,就不能用一時口誤來解釋了,只能說,他從骨子裡對“五條禁令”是抵觸的。
在執法隊伍中有這樣一些人,他們享受著身份、地位和職務所帶來的特權,享受著人上人的那種優越感,而對約束特權的法規制度,影響享受取樂的禁令,有著一種天然的抵觸情緒,“五條禁令違法說”正是這種情緒的自然流露。而從他們對那位副指導員的處理來看,對五條禁令更是視而不見。據稱,那位副指導員被停職接受調查了,而其停職接受調查的是因不當言論造成不良影響,只字沒提他違反禁令工作時間喝酒的事情。
套用一句廣告語:沒有最雷,只有更雷。一個事實如此清楚的強姦案,至今得不到公正處理,反而引出雷語連連,它清楚地告訴人們,在一些地方的執法生態到了多麼可怕的地步。很難設想,如果沒有媒體的高調關注,“女教師被強姦一事”最終會是什麼結局;我們更無法想象,對公安部的法令條規都如此抵觸的地方公安機關,能夠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法律。(時間:7月20日 來源:《魯中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