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北首富”朱思宜的確有“王者風範”,他曾把31名廳級幹部、100多名政府官員及企業老總“拉下水”,行賄數額總計高達1913萬元。那麼,這位“粵北首富”為啥成了“行賄王”?
朱思宜這次在被二審時“亮出底牌”:朱思宜在談到向韶鋼集團第一物資公司副經理閻蜀南行賄1400萬元時說,我們韶關“宜達公司供應的煤質量好、價格低,但閻蜀南總是挑刺刁難,‘沒有辦法’”。
“挑刺刁難”竟然成了朱思宜行賄政府官員和企業老總的一個由頭和原因。為了避免行賄一事敗露,朱思宜不斷向執法人員行賄,最終成了“行賄王”。
朱思宜一審時被以行賄罪判決有期徒刑16年。可以說是因為行賄而被判決較重的一位。
“官兒不打送禮的”,這即是中國“傳統”官文化,也是真實的官場現實寫照。偶爾有官員“打送禮的”,也只是“輕輕拍打”一下行賄者:或者拒收賄款,或者把賄款交公。這種情況不僅少之又少,賄款也是微乎其微……
朱思宜能把31名廳級幹部、100多名政府官員及企業老總“拉下水”,這才真正體現出“官兒不打送禮的”。朱思宜能變成“粵北首富”,其秘訣也是“靠行賄做生意”。也可以說,這位“粵北首富”的稱號,是官與商在肮臟交易中獲得的。
不行賄就“挑刺刁難”,這是“行賄王”透露的行賄秘密。雖然朱思宜透露這個秘密的目的是為了獲得輕判。但是,他說的還不像是“強詞奪理”,或者“嫁禍於人”。
“粵北首富”朱思宜是“靠行賄做生意”。這足可以看出“粵北”的社會經濟以及官場的環境。“以小見大”,其他地區會是怎樣呢?的確值得思考!(時間:11月28日 來源:湖南在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