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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北京大霧籠罩,京平高速吳各莊站因大霧封閉。 |
11月1日開始,環保部發布的《環境空氣PM10和PM2.5的測定重量法》開始實施,首次對PM2.5的測定進行了規範,但在環保部近期進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修訂中,PM2.5並未被納入強制性監測指標。相關人士稱,將PM2.5列入空氣質量指標技術已不成問題,但是目前國內PM2.5的污染情況較重,如制定標準,將大範圍超標。
PM是“顆粒物質”的縮寫,PM10代表直徑小於等於10微米的懸浮顆粒,PM2.5意指更細小的懸浮顆粒。與PM10相比,PM2.5富含更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質,能在大氣中停留更長時間,且極易富集於肺部深處,對人體健康威脅更大,也是導致黑肺的主要元凶。
鑒於PM2.5的危害性,世界上很多國家包括日本、美國、印度以及歐盟等,都已將PM2.5納入國標並進行強制性限制。不久前,環保部污染控制司司長趙華林曾透露:將盡快修改完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將其納入評價指標。事實上,北京、上海等城市早已開始對PM2.5進行監測,只是從未對外發布其監測結果。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環保部新規中,PM2.5未被納入監測指標。
有意思的是,為何未將PM2.5納入監測指標,或者監測了也不對外公布結果?環保部門的專家說,並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時機不成熟”。至於為何時機不成熟,相關人士的解釋更是離譜——“如果制定實施PM2.5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各地將大範圍超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