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對知名作家的誠信很看重,而且發生懷疑,這是正常現象,但是這絕不意味著社會僅僅憑著毫無直接證據的一通推斷就來否定作家是自己創作的,更無權要求作家自證清白。為了檢驗作家的誠信,罔顧私權邊界,無直接證據就斷言作品不可能是作家親自所寫,已不是正常質疑,而是涉嫌誹謗。沒有任何一個正常國家會允許這樣的恣意妄為,否則世上將不再有作家,也不配有作家。若言論自由就是肆意妄為,將無人能享言論自由,自由永遠和自律是兄弟。
疑韓案中,最可怕的不在少數幾個系統“質疑”者,而在於無數跟風盲從者,這些人正如歷次政治運動中整別人也往往最後被別人整的慘劇製造商。與他們的先邪一樣,他們不懂言論自由邊界,不懂所謂公共利益該到哪裡止步,毫無半點尊重私權的意識,是否害己尚待將來,而害人已是現實。這種做法若不加阻止而形成社會慣習,時機合適時,可能會產生比“文革”更為瘋狂的“轉基因文革”,以更大邪惡能量釋放。
此次疑韓行動若成功,遠比它失敗來得可怕,因為它會給邪惡的逼人自證清白賦予生命力,開啟惡例,而它踐踏私權的惡劣性質將被漠視,倡導保障私權者也都會成為笑柄,同時會影響墻頭草們轉而支持這種行為。因此必須反對自證清白這種邪惡的做法,反對自證清白就是反對肆無忌憚踐踏私權的暴民。
私權高於公共利益,沒有對私權的基本尊重和堅定的保護,公共利益根本不存在。(時間:1月30日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