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捐贈一般不會從工資卡中直接扣除,也不會每個單位“人人有份”,更不會出台什麼捐款通知公文,給定個捐款下限,但這些,在四川省攀枝花市“逼捐”的報道中都有提到。顯然,這不是什麼“自願捐贈”,而是一種“被自願”,是披著慈善外衣的變相“搶劫”。
如果只是慈善會,沒這個能量,別人也不會買賬。但是,其幕後主人是當地政府,在強大的權力意志面前,那些公務人員有苦難言、只能就範。表面上看,這是慈善出了問題,一些官辦慈善機構不懂得尊重捐贈人的意志,實際上,這是公權出了問題,個別地方政府竟然無視公民的財產權。雖然當地說網上流傳的捐款通知是偽造的,但卻沒給出不存在此類通知的有效證明。
《慈善事業法》明文規定,捐贈應該自願、無償,禁止強行攤派和變相攤派。照此來看,攀枝花“逼捐”涉嫌違法,可為什麼依然能籌得近千萬元的捐款呢?無非是因為這是拿“自己人”開刀,吃准了多數公職人員為“鐵飯碗”計,不敢反抗,連在網上發牢騷都怕被公安查IP,更別說和所在單位、當地政府對簿公堂。如一位網友所說,“真有被強姦了還不能喊的感覺”。此類事件並不稀奇,如湖南長沙縣的“每日一元捐”、廣東等地的“慈善一日捐”以及開展救災捐款活動時,多是慈善會和當地政府聯合逼捐,被曝光後也難以受到問責和追究。
想讓一些地方政府不再披著慈善的外衣搶錢,一方面需要權力的自覺,“公文逼捐”必會留下不光彩的記錄,慈善會也不應拿權力當靠山,這樣只會傷害慈善的生命力和公信力,另一方面也需要權利的反抗,公職人員不必為保住“鐵飯碗”唯唯諾諾,要知道,有尊嚴的生活更值得守護,而權利才是真正的“鐵飯碗”。(時間:5月15日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