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橫向比較,從數字上看,我國家庭自有住房擁有率確實非常高,早已經“趕英超美”,占據了世界第一的頭把交椅。因為家庭自有住房擁有率的世界平均水平在60%左右,而按照聯合國有關統計數字顯示,歐美發達國家的家庭自有住房擁有率也不到70%,其中比較高的是英國在70%、世界霸主美國是68%、而歐盟第一大國德國更低,還不到40%。但是,高自有住房擁有率反映不出我國城市居民住房的真實情況,掩蓋不了我國當前嚴重的住房真問題,更不是值得宣傳、值得驕傲的成績。
從統計角度說,以城市戶籍家庭的自有住房情況統計我國城市居民的自有住房擁有率其實並無科學性可言,《中國家庭金融調查報告》所謂的自有住房擁有率高達85.39%並不等於生活在城市的85.39%家庭就擁有了自有住房。
一方面我國戶籍制度管理實行的是二元體制,不是所有的城市居民擁有城市戶籍,很多城市居民是沒有城市戶籍的外地人,特別在東部沿海的少數發達城市,擁有城市戶籍的城市居民占城市總人口的比例很小,甚至連1/3都不到。在這種情況下,以城市戶籍居民家庭為單位顯然統計不出來城市居民的實際自有住房擁有情況,只能大概統計出城市本地居民和極少數已經落戶擁有住房的外來居民的住房情況。
另一方面,按照先有房後才能有戶口的城市戶籍管理制度,一個城市年輕家庭要單獨組建法律意義上的家庭,不是說結了婚,領了結婚證就有了屬於自己的家庭戶口,而是必須擁有了屬於自己的住房之後,才能脫離父母的家庭,拿到屬於自己的家庭戶口。但是,很多城市青年夫妻買不起房,沒有屬於自己的住房,只能和父母一起擠在狹小的房屋裡,或者租房居住,但是戶口依舊掛靠在父母的家庭之下,按照自有住房擁有率的統計方法,這群沒有住房的青年夫妻是屬於擁有住房的家庭。換言之,擁有住房的城市戶籍家庭可能包括了好幾個家庭,而不是指單一的家庭,很多未能單獨立戶的家庭其實是被擁有住房了。 |